[新聞] 未生效法律 政院主張可提釋憲

作者: kymco9999   2025-01-10 08:32:51
1.媒體來源:
中國時報
2.記者署名:
張薷 、 陳薏云 、 李奇叡
3.完整新聞標題:
未生效法律 政院主張可提釋憲
憲訴法覆議若失敗 政委林明昕:政院擬提預防性權利救濟
4.完整新聞內文:
04:10 2025/01/10
立法院10日將處理《憲法訴訟法》覆議案,民進黨因國會席位不敵藍白,覆議案預料無法
過關,行政院長卓榮泰9日親上火線呼籲在野立委支持覆議。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透露
,若覆議案被否決,法案公布未生效的期間等同法律尚未生效,是否釋憲等都可考慮,也
可能提「預防性權利救濟」,請國人拭目以待。
翁曉玲痛批 行政院強塞歪理
林明昕的談話透露出行政院的攻防策略,國民黨立委翁曉玲痛批,行政院是強塞歪理,預
防性權利救濟從未出現在憲法訴訟中,這是完全顛覆過去大法官釋憲的作法,執政黨應該
等法律生效後,聲請釋憲才是正軌,用任何歪理都是在破壞憲法的安定性。
行政院預見覆議案今日將被否決,且在野黨未邀請卓榮泰至立法院會備詢,卓榮泰決定在
行政院召開記者會,由林明昕及副院長鄭麗君、祕書長龔明鑫陪同,說明覆議理由。
卓榮泰痛批,立法院不安排行政院去報告,「絕非遺憾2字可以形容」,他強調行政院有
權利、有責任要提起覆議,絕非在野立委所說的越俎代庖,為司法院提覆議,若以此說法
,立法院以立法權凌駕司法,限制、規範大法官的開會與決議人數,難道不是擴權違憲、
越界管轄?
卓籲支持覆議 維護憲政體制
卓榮泰認為,在野立委這次修憲訴法是對憲政體制做最大的破壞,行政院無法接受。卓榮
泰強調,若支持覆議案,就是站在維護憲政體制的這一方,否則就是站在毀憲摧憲,剝奪
人民憲政權力,造成錯誤歷史的那一方。
政委林明昕指出,若覆議遭否決,憲訴法不會立刻生效,必須經總統公布、院長副署,依
照憲法有10天時間可以做沙盤推演,加上總統公布後第3天才生效,而公布未生效的期間
等同法律尚未生效,是否釋憲等都可以考慮。
林明昕透露,司法案件有一種「預防性權利救濟」,意指目前還沒有實際受到侵害,但未
來一定會有,且一旦發生就會來不及,因此要提起預防性權利救濟,在民事訴訟稱為「將
來給付之訴」,這是司法訴訟的常態,所有的訴訟都有可能性,過去憲法訴訟條文沒有規
定,也沒有否定,但大法官會否接受,須由大法官作決定。
翁曉玲說,《憲法訴訟法》第95條就已明定,只要賴清德總統一公布,法案就同時生效,
根本不存在3天空窗期,並非如林明昕所解釋。
不存在空窗期 在野批林說法
國民黨立委吳宗憲無法認同林明昕的說法,他表示民進黨是為了達到目的,犧牲法治;過
去通傳會(NCC)組織法修正時,是規定NCC委員連任限1次、且刪除延任制度,當時立法
院就被行政院擺一道,行政院拖著不施行新法,所以立法院後續修法時,都會連同日出條
款一起修正,此次《憲訴法》也是,所以行政院說有三天空窗期,根本不存在。
民眾黨立委林國成表示,賴政府想要通過的法案就說合憲,不想通過的法案就說不合憲,
話語權都在政府手上,在野因此針對憲訴法設下門檻,也規定總統要補提名人選,就是要
維持憲法法庭持續運作。如今政院打算針對沒通過的法案提釋憲,根本就是本末倒置,民
進黨才是毀憲亂政。
行政院先前已就國會改革案提出覆議,再加上憲訴法覆議,是在7個月內2度提出覆議,卓
榮泰堪稱是史上提出最多憲政救濟手段的閣揆。卓榮泰強調,若非立法院擴權違憲,行政
院沒必要提覆議,政院是否繼續提覆議案,是由立法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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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50110000573-260118?chdtv
6.備註:
翁上人真的是公法學者喔
立法院新修正的憲法訴訟法第95條規定
"本法修正條文施行日期,自公布日起施行。"
中標法第13條:"法規明定自公布或發布日施行者,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發生
效力。"
翁上人是不是忘記搭配中標法,還是順便修改中標法?
翁上人真的一般常人不能媲美,上翁上人的公法課程,包準考上律師、司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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