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NCC委員仍未過半「老三台+公視」恐停播

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2-05 17:34:52
※ 引述《kingmusk (馬爹利)》之銘言:
: ※ 引述 《lili712》 之銘言:
: : 對此,NCC表示,將在2月20日召開外部法律專家學者諮詢會,聽取專業意見積極尋求解決
: : 之道,以維護民眾收視權益,但若屆期仍無法進行換發,業者可行使行政救濟,向法院提
: : 告NCC,向法院提起換照處分,在訴訟沒有出來前,發出「臨時性」執照,確保業者可以
: : 繼續播出。
: 啊只是行政流程有問題
: 大張旗鼓的宣傳電視台會倒?
: 上面都寫了可以提告NCC 發臨時性執照了
: 根本不影響 是想嚇唬誰?
: NCC我看廢一廢算了
: 到底有什麼屁用?
: 帶頭造謠的作用嗎?
這不是「嚇唬」的問題
雖然說可以向行政法院聲請暫時處分,但畢竟是有效期的,且縱使是通傳會本身,也無法
預估確切的結果
因此才會要業者們作好心理準備,負擔一切可能的結局...
且尤須注意,可能的結果:
┌─────┬─────────────────────┐
│ 裁定結果 │ 未來處置 │
├─────┼─────────────────────┤
│ 駁回 │ 如通傳會所言,涉及的三十七家廣電媒體將無 │
│ │ 法繼續運作,將如中天電視一樣,必須擇日宣 │
│ │ 佈「熄燈」日期 │
├─────┼─────────────────────┤
│ 准許(有 │ 這將依舊課予通傳會具急迫性的義務,使他們 │
│ 限期) │ 儘早達成合法組織(即補足委員人數),以便 │
│ │ 能夠遂行開會 │
├─────┼─────────────────────┤
│ 准許(無 │ 通傳會至少能鬆一口氣,不需要持續擔心因為 │
│ 限期) │ 組織不合法的問題,導致業者的權益受損 │
└─────┴─────────────────────┘
*「限期」指每次得延長的時效(如「每次以N個月為限」)
但不管怎樣,只要出現「准許」的結果,法院會一併諭知「程序費用由相對人(即通傳會
)負擔」
到時相信是要使用人民的納稅錢,來支付行政訴訟的開銷
如果還有相當記憶,應該對「中天新聞」行政訴訟案有所印象,而既然都說「每一分都要
花在節骨眼上」,正常來講理當要精打細算才對,而不是在無謂的用途上揮霍,導致公信
力更加被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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