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群人全部都很有錢。不管大人之間的是非恩怨,最好的情況是孩子們能用到這筆錢。
S媽和S家有錢,其實沒有大S的錢也沒關係。大家會希望S家拿到這筆錢無非是希望財產不
外流。但其實小S也不缺這錢。小S家也足夠照顧S媽和S家大姊一家。
大S走後,具得到的錢能確保他的生活。我想網上爭議是否在於他和大S最後只在一起兩三
年?但S生前這麼愛他,一定不在意讓他拿錢。
至於汪,他本身並不能直接繼承錢,那筆錢是一雙兒女繼承的。也許汪有辦法從中獲得一
些好處一些(如果他是壞爸爸)但實際上他是兒女的親生爸爸,他是很可能讓筆錢拿來好
好照個他的孩子。也就是說以孩子的角度來看,這是好的選擇。
我爸爸當初在我和我弟幼兒時期過世,我媽確實動用到現金存款,但我爸留給我們的房產
是一直到我們長大才賣掉(記得當時我們需要簽字)所以長大成年後我們有一筆資金能自
己買房。
總之我認為以兒女來看,這是合理的分配法。也許不是大家想看見的,但是幼兒永遠都失
去母親才是這整件事上最可憐的。
S媽還有另外兩個女兒,小S有老公和三個女兒,汪有新的妻子,具大不了就是回韓國做回
他的DJ,。
大S的一雙孩子們卻小小年紀就永遠失去親生媽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