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跑來八卦版問法律意見的八卦

作者: cloud3455 (雲想衣裳花想容)   2025-02-07 21:17:12
八卦板號稱PTT最多人聚集之板,也是最容易衝突的地方,搞到走上法庭也是偶有之事。
所以三不五時就會有人上來問自己留言太衝被告公然侮辱了怎麼辦。
而這時常有人會拿ID不等於現實人,所以不會成立的理論來說不用和解別理他。
但法院好像並不是一定這樣認定。
有興趣的可以看看整個判決書 https://shorturl.at/yTpCl
這是最近的判決。
下面是我簡單捉的一些重點
本案係被告洪英君提起上訴,其上訴意旨略以:原判決認為PTT網路論壇暱稱「senra5115」
對暱稱「zzzz8931」謾罵,有公然侮辱告訴人楊尚勲,但臺灣高等法院96年度上易字第2631
號判決認為在網路上所創設之帳號不具公信力,在客觀上無
法使一般上網瀏覽該網頁之人,可以確信或推知其真實身分,不構成公然侮辱公然侮辱,因
稱「zzzz8931」不能代表為告訴人,不構成公然侮辱,且被告雖坦承在論壇留言之事實,但
已表明與告訴人不相識,留言只是針對時事評論,並無指定對象,沒有指名道姓,不能代表
認罪等語。
本案經本院合議庭審理結果,認原判決以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09條第1項公然侮辱罪,處
罰金新臺幣5,000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1,000元折算1日,核其認事用法俱無違誤,量
刑亦屬允當,應予維持
八卦版有些人喜歡說ID無法連接到現實之人,所以不構成公然侮辱,所以PTT怎麼罵人都不?
卻不告訴你那是一種見解,但也有不同的見解
現代人以暱稱、別名、帳號在網際網路從事各項活動,彼此可能並不知悉其現實世界之姓名
、年籍、職業、嗜好等資訊,但對於該些網際網路上之暱稱、別名或帳號,背後均係由現實
世界之人進行運作並賦予意義乙節,則為眾所周知。
故無論是個人在現實世界或臉書社群所展現之人格形貌,均屬存在於現實世界之同一主體所
展現之人格,則行為人只要對該身分為現實世界之人所經營有所認識,並預見其侮辱行為足
以貶抑臉書社群對於該身分之人之評價,影響其社會生活,對於該網路身分之名譽保護,即
不應與現實世界有所差異(臺灣高等法院109年度上易字第1558號判決意旨參照)
明明就有免費法扶這種資源可以詢問,再不然也能去法律板這至少比較專業的板面問。
卻跑來號稱半文盲聚集地,詢問關係自己的法律意見。
這和自己肚子痛去找路邊賣草藥的給醫療意見有什麼不同?
草藥郎中說你肚子痛只是吃多了,不用管,結果是盲腸炎拖到變腹膜炎,他會負責嗎?
有沒有不找專業,反而跑來找些可能害死自己意見的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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