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aptic (無明)
2025-02-08 13:39:38※ 引述《algebraic (algebraic)》之銘言:
: 如題
: 有人說
: 即使有死刑
: 也還是會有重大犯罪
: 所以無嚇阻效力
: 應該廢除
: 那我看最近的新聞
: 被判無期徒刑
: 假釋後又再犯超重大刑案
: 目前已知三人被殺
: 那我想問
: 這樣是不是代表無期徒刑也無嚇阻效力?
: 有沒有八卦?
: → liangnet: 無期還能放出來,這哪是無期? 111.83.226.79 02/08 13:02
其實要思考的是:
「無期」是在法制的情況下,如果表現評估未能過關,或者總統不予赦免,就必須終身受
困於監獄的環境中
一般上能放出來的,都是符合當局鑑定標準的結果,不是說放就能放的。
但有個要感嘆的一點:
在馬來西亞方面,除了廢止強制死刑,無期徒刑(終身監禁)也被三、四十年有期徒刑取
代,當時的說法是為解決「人滿為患」的問題,然而矯治措施方面沒有相對應之處理,這
引發了民間團體的不滿,唯結果仍是一意孤行、闖關成功。
而回到台灣來看,說「無期徒刑」無嚇阻力前,得思考的面向包括:
一、矯正所是否存在無法容納新受收容人的問題
二、現有犯罪事件是否頻發,導致執法、檢察等執行單位疲於奔命
這些沒能妥善解決的話,就算全部刑罰改成有期徒刑,理論上也是空頭支票一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