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HuangJC (吹笛牧童)
2025-02-21 22:36:14: 台灣的道路交通運輸管理政策在概念上:
: 機車就應該像自行車一樣行駛
看你怎麼解釋
如果你騎自行車,因為腳很有力,所以在右側高速鑽車,這我仍然不認同
車就是車,左右安全間距要有,此其一
分割車道是鄰車靜止,我車慢速,此其二
高速分割時,應左方超車,並加大安全間距,此其三
按此要領,兩輪至四輪都可以一樣
如果禁行內道,那也就是禁止高速了
(大家最近也領悟了,禁行內道就是禁止左轉;怎麼沒悟到就是禁止高速?)
: 並以此扭曲的架構延伸
: 但這與2002加入世界貿易組織的條款衝突
: -開放150cc以上機車製造與進口
: -可行駛高速公路
我不覺得衝突,西濱已達時速九十,和我小時的高速公路一樣快
真要做那把西濱改名叫高速公路不就好了
真正的問題是你想走的那條不能走
但難道汽車就沒有限制嗎?為什麼國家不能管?
汽車仍然有限制的,在高乘載時,一人汽車不能走
在大眾優先時,會框掉一線道給公車走
說你不行那你就不行,當然還是有權管
不然就去爭取那個位置啊
就好像高乘載時,只有一人兩人都不能走
不然去爭取那個位置,然後承受各方批評看看
: 但中華民國在台灣的道路交通管理政策
: 並不願意老實履行會員條款
喔?那怎麼不提告看看;對了,不是向台灣法院提告
: 所以東拉西扯20多年
: 因為政策是很成功的
: 所以大部分的台灣人腦袋是壞掉的
成功就好,怎麼是壞掉?
: 光是二段式左轉這個政策解套方案
: 還可以假裝安全措施唬爛那麼久…
剛從另一篇看過來,那篇提到大車的盲區
一堆人說不知道盲區這麼大
有人說國外怎麼就沒有,但又有人貼國外,說國外一樣有
其實這些就是要懂,才能行駛多線道
不然都是在逼別人讓
大車主動左右轉時,才有必要自己主動排除左右 A柱影響
方法是必需前後挪動身體
但平時開車端正坐好,誰跟你沒事就一直挪來挪去
因此比如要變換車道,方向燈一打,我只假設斜後方的車看得到
比肩或是斜前方,我都不認為對方會看到,也就不能催油刷卡對方,削對方車肩
有人說死角那麼多怎麼不強迫大車裝環景
環景只解決了近距,由雷達發出嗶嗶聲,又或者投影至車內螢幕
但是你在斜後方打的方向燈,別人不會特別注意到,這狀況不變
所以這些都是要懂,才能行駛多線道
機車只說一個馬力夠就直接開放,真的是迫於壓力完全趕鴨子上架
該有的教育都沒做
就說馬力夠,其實相對的制動力也要夠
不然一堆會催油但剎不住車的傢伙出現
安全距離又怎麼算呢?完全放棄?
我也是騎過機車的
我開車後的感想是:市區時速降了
因為我沒把握就不催油門,所以在市區我的時速就降了
要快是整體快才能快,凡看不到遠方,盲區,就不能快
所以比如爬一座橋,不是馬力夠不夠的問題
而是對面可能有來車,但因為橋的弧度讓我看不到,那也得降速
這些全都是我們得補上的教育;法條裡有時還真有文字提到
沒法子啊,誰會去翻法條?就算真會考,也只是死背
考滿分我都不確定你懂;一定要用肌肉記憶來教,才夠嚴謹
你游泳也看書學嗎?不下泳池游就學得會?
既然知道台灣少這塊,那要補就不是一朝一夕的事
: → monkiki1007: 兩段式左轉待撞區 42.76.28.31 02/21 12:48
長期爬文的我知道,全都是待撞區
我停紅綠燈有看照後鏡的習慣
被撞過,修了七萬,保險全出
(開車,內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