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最近有幸錄取台水第七區,而碰巧目前又是兵役身分,所以對於兵役會不會
影響到分發的問題一直感到很困擾,之前打電話去問人事也沒回應,一直讓我整
個很焦慮(因為我想發到離家近的單位啊),直到今天跟人事作了確認後總算了有
答案。
以下是關於若是正在服役的新人的相關問題,或許有幾位板友也有和我有相同問
題:
1. 兵役保留錄取資格申請書與相關證明文件如何傳給報到單位:
Ans: 填妥後傳真即可,不過記得打電話跟報到區處的人事作再確認,務必4/11
前完成。
2. 若是服役中,報到那天是否要出席?
Ans: 要
3. 若是在服役中,會不會因為兵役因素而影響到分發(最怕就是撿人家剩下的)
Ans: 不會(至少我報到的第七區處不是這樣),在報到那天(4/21)和其他人一樣進行單位
的選擇然後進行報到,之後在服役完後再去實際分發單位上班。
4. 報到相關文件是否要準備?
Ans: 要,不過所有文件最下方的日期請勿和一般人一樣填寫報到日期(4/21),直到退伍
後上班首日再填寫,或是已確定未來的實際上班日也可先填(像我就是確定10月下旬所以
可以先填)。
之前有看到rock大說第七區處是用分數高低來讓新人作分發志願的選填,希望
小弟能有幸選上離家近的工作地點啊(祈禱中),也祝各位板大也能如願選上自己
要的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