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ot453 (exercise)》之銘言:
: 請問國營事業可以兼差嗎
: 我知道公務人員不得兼差,
: 但請問適用勞保的國營企業可否於假日時兼職呢?
: 另外,關於台電的話,哪些職缺會提供宿舍
: 且台電請調的話容易嗎?
: 因小弟是想離家近工作才想考台電
: 但若是本地無職缺的話,要調回來是否方便?
: 請教各位。
關於這問題就小弟之前查過的,根據
銓.部 92年 6月 20日部法一字第 0922259031號令
釋 60、公營事業純勞工是否為公務員服務法適用對象。
所詮釋之法令條文:公務員服務法第 24條
銓.部 92年 6月 20日部法一字第 0922259031號令
公務員服務法第 24條規定:「本法於受有俸給之文武職公務員,及其他
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均適用之。」,其中所稱「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
不含公營事業機構之純勞工。本部 80年 2月 2日 80台華法一字第 0518260號
函、88年 1月28日88台法二字第1718923號書函、90年 4月26日90法一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