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某國營單位 除了屎還是屎
唯一的好處就是離家近
最近到了加班的旺季 小弟的課長只准報補休
但是同個部門其他課卻是加班費報爽爽
看了真是心癢癢
問一下課長能不能轉報加班費 他回我說
"反正到明年還是可以換1.33倍 1.66倍的錢啊
何必這樣麻煩呢?"
............
黑人問號 乾 補休沒休完不就是1:1的錢嗎? 你在莊孝維?
真是這樣的話 那其他課怎不一起報補休?
這個課長本身是很膽小的人 加上他想要調回家鄉
我在想是不是有其他人明示或暗示著他逼著我們在補休的格子上蓋章
想請教有經驗的版友們 遇到這種問題該如何解呢?
PS:個人是個工作對得起自己薪水的人 完全擺爛這種事自覺實在是做不來
還是我奢求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