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題
有查了一下
https://www.pcsr.com.tw/sr-Introduction/income
新進職員沒有寫職等職級
薪水36000~39000
新進僱員約五等左右
薪水約20000~30000
再參考了一下公務人員的年功薪俸表
A.
http://www.laws.taipei.gov.tw/lawatt/Law/A070050050001700-20110906-3000-001.pdf
B.
https://www.dgbas.gov.tw/public/Data/7427818140ZT9Y70G.pdf
B.裡面有寫
第二頁:
1.各等級俸點折算俸額之數額係分段累計:按其應得俸點在 160 點以下之部分每俸點按 72
.7 元折算;161 點至 220 點之部分每俸點按 46.9 元折算;221 點以上之部分每俸點按 66
.6 元折算。如有不足 5 元之畸零數均以 5 元計。 2.各職等粗線以下為本俸,粗線以上
為年功俸。
3.本表自100年7月1日生效。
第三頁:
說明:一、適用對象: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經濟部投資業務處、國際合作處、工業局、加
工出口區管理處、國際貿易局、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行政院主計處電子處理資料中心、前
台灣省政府資訊中心、臺北市政府資訊處、高雄市政府資訊中心等機關仍適 用原單一薪
給行政機關待遇類型支給待遇之人員。
二、上列各該機關首長職務加給按其職等照一般公務機關主管職務加給數額支給,其餘主
管人員數額如下:副首長 22,000 元(臺北市政府資訊處、高雄市政府資訊中心副首長
9,970 元)、主任秘書及一級主管 9,220 元、副主管 6,570 元,二級主管及 相當委任第
五職等、薦任第六職等主管 4,560 元。
三、原經獲得貸款購置住宅者,其貸款利息,依行政院之規定辦理。 四、各該機關人員
之保險費、退休金、撫卹金、資遣費等仍應依照一般行政機關同等級公務人員待遇之數額
計算。 五、直轄市政府得視財務狀況及內部需要自行減成支給。
六、本表自100年7月1日生效。
裡面沒有寫到“經濟部所屬事業單位”
想請教有沒有相關資料資訊情報?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