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一下好了 畢竟手機發文不太方便
先簡單描述一下...
最近2年我們公司有一個全勤獎金制度
只要是請病假 事假 遲到 曠職 這些都不符合全勤資格
這沒有爭議
但比較細節的地方就很奇怪 例如事後請假 感覺不符合人性
以下案例供參考
案例1.
某個員工被股長叫出去
已經算在外面公差 公出了
於是打電話請辦公室的同仁幫忙請公差 公出假
然後那位幫忙請假的同仁忘記了 沒有立即線上操作送出假單
後來過了一段時間才請
於是全勤就被扣了
屬於沒有"事前"送出請假單
那時還有人嗆說 要公出的人同事跟受委託請假的同仁討(???
案例2.
下班期間 臨時明天要去醫院 或者 其他原因blablablal
去電股長請求明日需要臨時請假
雇主同意後 但因為沒有自己送出假單
畢竟公司沒有辦法連外 所以不能在家登入人事系統請假
隔天補送出後 變成"事後"請假了
即使有跟公司提出異議 有附上line等對話 公司仍以線上送出假單的時間為主
扣
案例3.
下班期間
有監工工程的同仁受股長委託
明天一早必須會同議員 公務員勘查
但...例如案例2一樣 請假系統沒有支援對外
委託同事一大早幫忙請 後來那個同事自己忘記
一大早7點半在那邊等 一樣
扣
(你覺得是不是真實案例!?)
聽起來真的是屬於可歸責員工的情形嗎?
"事後"請假的規定就感覺怪怪的
line提出請假 電話提出請假 股長(雇主代表)都允許了
補送特休 公出 公差 全勤卻不算數?
我個人是這樣認為 勞工與雇主之間 用任何一種方式提出請求請假
只要雙方合意了 提出請求請假時點就是有效
至於公司要求上班前 "事前"出假單 只是行政程序所需要的證明方法
只要公司准請 就不影響請假的意思表示 我採自動核准說
一段時間內沒有送出假單 那麼請假就不完成 請假時效應該屬於不中斷
但公司囑託你要趕快請還不請 就屬除斥時間的性質
太晚了我們就不要了
講這麼多
還花時間請教了勞工局
但問勞工局不是為了討那筆錢 只想知道這到底是不是合理 想知道現行到底是對還錯
而勞工局也給我一個完整的答覆 准假就不能扣
不過畢竟還在試辦 就當作磨合期間沒什著不好
但現在最新規定是
現在開放可以從家裡連內網請假了(111年5月德政?)
網速慢 裝置太爛至沒送出請假單 都是你的問題
要嘛就打公司電話 請同事事前送出...
上班後才遞出假單 這種都是
扣
還有一個地方很那悶
公司的員工 無論派用或僱用 應該都事屬於公司的員工
那麼只要優於法令 讓派用人員也可以有才好吧?
畢竟派用有些很拚 特別是管線 修漏 機電同仁
但這獎金誕生的時候...公司無人爭取耶????
好奇其他公司怎麼規定 也是只限於僱用人員才有嗎?
會這麼硬是不是想對付某些特定人阿?
那我覺得就更要嚴格一點...
例如前幾樓在討論老人很廢 米蟲那種..
平常上班
根本是惡意的吧 甚至已經是故意或過失了 這種應該直接給他曠職
"上班行為有不真實的情形" 公司卻沒法度...新人如果遇到就當作是磨練吧
公司也不能逼他們請事假 舉證又非常困難 縱使舉證了...但也被壓下來
說真的 沒逼他們請事假公司真的超級開恩了...
但有些修漏 機電的老師傅真的辛苦
有時候看他們認真的執勤 會被他們認真的模樣電到...會覺得這些人真的是台灣的英雄
就換定義是一些陋習的人好了
扯遠 再回到事後請假這邊來.
可能也是要防範潛藏的陋習人
畢竟這些人 看他們上班的方式...對照前幾篇文
描述得讓人以為就是旁邊的同事
規定太寬鬆又會變成是這種人的濫用
最後
遲到很難界定吧 實務上真的很困難
明明要遲到了 但手機操作一下 送出1小時或2小時特休假單
因為有送出 所以不算遲到(?
話說 上一篇推文有人提到
有CP亡綁3個月...這更奇耙耶
全勤獎金不是一個月一次的嗎?
我一月沒有全勤
但又跟二月 三月什麼關係阿...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