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如題所述,小弟想請問關於如果考區電機技師執照後的執業問題。
1.依照現行法規規定,公務員不得兼任技師,依據網路資訊也是如此,那台電職員為什麼
也不能。
(國營事業員工沒有銓敘,在任用法規並不符合公務員構成要件)
2.如果考取後一張白紙,為了累積人脈和實務經驗,當時有公務員身分以兼職方式至工程
顧問公司或電機技師事務所工作(不執行簽證)是否可行?
(依據情況離職或退休後正式執業)
3.除上述二個類別選擇之外,業界還有適合的選擇嗎?
4.網路資訊得知,技師常與台電公司業務往來,那報考台電職員在工作上有可能可以累積
相關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