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沒有電腦、網路等高科技,所以也沒有網路犯罪的行為,但有了網路犯罪,法律也相
應制定出網路犯罪的刑法,所以法律是隨著人的行為而制定這才是活用。而今,陳水扁總
統任內也犯過法,還有許多爛民代犯法,所以我們也要有制定一套法來規範犯罪的總統和
爛民代。
建議馬總統別老是說:「謝謝指教」,這樣只會讓人更嘲笑你的無能,我曾聽我朋
友說:「人不要臉,只能一次,不能有第二次。」如果不能有第二次那就要改,就要認錯
。馬總統剩下二年多的任期,想「改革」大概也別指望了,因為你已經錯失很多良機,而
且從一開始方向就錯,不過馬總統的好處是不會「貪」、不會「伸黑手」,既然沒有這些
壞習慣,在僅剩二年多的任期中,何不如建立起「制度」,並且放棄某些特權,你先放棄
特權,立委便沒有理由不放棄,如此才能做到釜底抽薪,完成改革的先機,為台灣剷除掉
「二顆爛蘋果」。(取材自《引爆台灣第一顆原子彈》一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