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導] 「轟導盲犬」法官 告視障者誹謗

作者: KiloLumen (頑懦訥訥生)   2011-12-07 23:42:45
「轟導盲犬」法官 告視障者誹謗
民視 – 2011年12月7日 下午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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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障者邱先生,11月帶導盲犬出庭,卻被法官事先警告,如果導盲犬吵鬧,會被「轟」出
去,惹出歧視爭議,11月28日,板橋地院自律委員會認為,有損司法信譽,決議「口頭勸
誡」,沒想到這名法官不服氣,由同樣是法官的太太,告邱先生加重誹謗罪,導盲犬所引
發的風波,越鬧越大。
視障朋友牽導盲犬,到監察院門口陳情抗議,一群人忿忿不平,特別是邱先生,11月出庭
時,法官向他律師警告,如果導盲犬吵,就要「轟」出去。
邱先生質疑法官歧視障人士,板橋地方法院緊急滅火,板院發言人出面道歉,其實早在11
月28日,自律委員會就決議,解惟本法官態度不佳,損害司法信譽,由院長口頭告誡,不
過長官都認為錯了,他還是不滿邱先生批評他是高級流氓,在12月5日,由同樣是法官的
太太李昭融,告邱先生加重誹謗。
先生被告誡,太太出面提告,司改會批評,這對法官夫妻,不該這樣對待視障朋友,不過
解惟本自認有理,還發信聲明,法庭是「公眾得以出入的場所」,不是身心障保障法定義
的「公共場所」,還說「轟」是指「驅逐、趕走」,導盲犬如果妨礙秩序,審判長當然有
驅離的權限,何況,整場辯論庭,法官並未驅逐導盲犬;又引用法院對未滿10歲的兒童,
禁止旁聽的規定,反問如果導盲犬可以「自由」出入旁聽,豈不是人不如狗?
司改會指出,法官問題不在於有沒有違法,而是對待弱勢族群的用詞,讓人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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