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我這樣是派遣工嗎?

作者: freephoenix (自由鳥)   2013-12-30 12:52:24
你的問題拆分為幾個地方:(紅色地方是回答)
1.工作內容(駐點人員執行每天例行打掃工作)
契約上須載明工作內容,或是工作內容由哪方單位指派
2.工作時間(上班時間為週一到週五每天八小時)
契約上須載明上班時間、休假方式、工作規則規定
3.薪資計算(薪資不到勞基法最低薪資(只有18k))
若全薪計算的情況下高於等於月薪基本工資,那就不會有違法的疑慮
4.會不會是派遣工?
你的加保單位是誰?又或者契約上載名「是誰」請「你」到「哪廠商」工作
「是誰」=雇主;「你」=勞工;「哪廠商」=實際工作地點
以上區分,你所詢問的問題契約上應有載明,
權益上爭取的,應該就是上述內容應載明而未寫的地方,
導致你誤解而從事這份工作。
※ 引述《vioptt (開心每一天)》之銘言:
: 公家單位外包給廠商做園藝維護工作(一年一標)
: 並要得標廠商派一名駐點人員執行每天例行打掃工作
: 廠商得標後雇我當駐點人員,上班時間為週一到週五每天八小時
: 原本認為自己是派遣工
: 但第一個月拿到薪資單卻發現薪資不到勞基法最低薪資(只有18k)
: 園藝老闆說因為我實際上是受雇於公司,是公司員工。
: 雖然駐點工作的上班時間只有週一到週五
: 但是公司週六也要上班,我週六沒去公司工作,所以會扣薪
: 請問這樣有合乎勞基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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