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的,依我理解,公司是要無條件幫員工提撥6%到帳戶,
要額外提不能從薪水中扣除提撥,另員工也可額外再從薪水提出
6%,不然是違法勞基法。
我的前公司,算是有頭有臉的某品牌商品,在領第二個月薪水的時
我發現薪資條上沒有載明6%的提撥,就去詢問公司的人資,
他竟說公司沒有提6%,我說這不是勞基法規定嗎(想說還要幹,沒直說你們違法)
他說公司僅有「月薪66000以上才會提」??
昨天去面試一家公司,面談中一切都ok,想說問一下是否有6%提撥,
他突然激動了起來,說什麼這是相對提撥,還質疑我對於這個不了解,
說我要自行提出才會提,說這就像是把錢存到銀行裡,有些人不要,
blabla之類的,他在這一pa超激動的,他講的部份是自行提的6%我懂,
但公司也有義務要幫員工額外提6%吧,到底誰不懂??
我之所以會另外提出是因為,有些公司福利幾乎沒有,6%是是保障勞工退休後的生活
但時有耳聞一些公司都是亂亂來,拿員工自提的當公司提的。或是根本不提。
一些年輕一點的勞工根本不知道這些,我前公司的年輕妹妹,還不知道6%是什麼呢
而我會知道,是因為我出來工作的頭幾年剛好是舊轉新的開始,所以有稍微知道這件事
真不想幹了大半輩子除了每月月光光的薪水外,什麼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