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好也有相同的問題想請問, 不好意思借一下原po的文章繼續問...
如果情況是在a公司的勞保保到1/15,因為提離職後有新年度的年假可以休,
雖然不用上班,但是是在休年假的情況下,然後在新公司b開始於1/1上班,
這樣的情況會怎麼辦呢?
可以同時有兩個公司的勞保投保嗎?
※ 引述《NASH7788 (9527)》之銘言:
: 有個認識的孕婦有關勞保的問題,
: 想請教有待過勞保局或有經驗的人資~~~~
: 她目前狀況:
: 1.懷孕中預產期大概在明年五月
: 2.先是在原A公司有保勞保了,但屬於業務性值,
: 但因懷孕先休息,公司沒給薪但公司肯保勞保,上班很彈性~
: 3.另外又在B公司保勞保,行政值很輕鬆屬於日薪制(日薪1000),有做有錢~
: 4.B公司屬於約聘制的
: 現在問題~~~
: 1.兩間公司的勞保級距能合併嗎?(A公司28800 B公司保最低)
: 2.如果要請產假56天,B公司是日薪的~公司要支付薪水算法是56*1000?
: 3.生育給付的補助,兩邊都能夠同時請嗎??
: 4.如果之後要申請育嬰留職津貼,需要同時兩間公司一起請??
: 例如 我向A公司申請育嬰留停,雇主同意後領其六成薪
: 當中我去B公司繼續上班,這樣可以嗎??
: 還是要同時兩間公司一起申請??
: 以上很多問題 麻煩大家耐心解惑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