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手上有兩份工作(A&B)-非在校生, 第二份工作B公司有保勞保 (沒健保)
一開始第二份工作的徵才條件上面寫
一星期中到班日可以一到兩天半, 結果後來幫我勞保時
說甚麼只要在它們公司一星期工作超過12小時
(部分工時) 就需要保健保?
結果就限制我到班時數...(刪減到只剩8小時= =+)
那如果是一星期超過12小時的part time
健保又保在別的地方or父母底下的人怎麼辦?
ex: 我之前認識一個朋友也算是前同事(非學生身分)
他做part time一到五都有到班 而且健保還在父母那邊 也是只保勞保就好..
(對方親口跟我說的 )
上網查了一下 勞保有一種是2合一的
所以到底是人資不知處理這方面問題? 還是有另外的法規限制呢?
請教各位大大解惑 or 私信也可
感謝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