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hnnytp (nntoknow)
2017-10-29 17:52:06各位前輩大家好,有關於離職、年資和預告期的問題想請教各位。
本人在去年的11月26號任職,我打算在下個月、11月20號提離職、做到11月30號結束。
依照勞基法現行條文第16條『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想請問大家:
1.我在20號提離職,那麼我在目前職務的年資計算,是算到11月30號(在職最後一天),還
是11月20號(提離職當天)?
2.提離職當天,也包含在預告期十天之內嗎?
再麻煩大家解答了,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