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四週彈性工時的例假

作者: vd102 (vd102)   2020-07-22 21:27:23
請問各位
勞基法31-1提到四週變形工時的每兩週應有兩日例假
請問這兩週是指四週當中的任兩週(1,2週,2,3週,3,4週)?
還是只要第1,2週一起,第3,4週一起分開計算即可呢?
有搜尋過以前文章但沒找到相關討論
第一次提問,請多包含~
謝謝。
作者: chichocobo (綠)   2020-07-22 23:28:00
https://reurl.cc/NjkZje任意兩週內(一週是週一到週日)都需要有才可以
作者: tsuyokiss (捲花)   2020-07-23 23:12:00
是一二週一起看 三四週一起看 接著五六週不然你圖片的班表如何成立
作者: kleinerstern   2020-07-24 00:10:00
比較好理解的方式,就是最多只能連續上班12天
作者: syuanfeng (Syuanfeng)   2020-07-24 22:34:00
https://reurl.cc/d0E4Rk以前就有新聞,勞動部自己都說最多可連上24天都不違法了(如果四個休息日都加班的話)
作者: oh40066 (ruru)   2020-07-26 17:31:00
一二週一起,三四週一起。「每」應該視為一個框定的概念。舉例來說我規劃每半年出國一次,不會是1到6月一次、2到7月要一次…這樣看吧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