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上下班車禍職災問題

作者: weareyoung (weareyoung)   2023-03-03 21:00:37
想跟大家討論一個問題:
請問若在下班期間發生車禍
但員工發生車禍地點與員工提供給公司的住家通訊地址及戶籍地址相距很遠
(一個南台中一個北台中)
員工要求要職災假
詢問員工車禍地點問題
例如是否可以提供租賃契約來證明自己確實是要往那個方向回家
員工說他住朋友家(長住)
沒辦法提供租賃契約等證明
問過勞工局及勞保局原則上公司可以拒絕給職災假
如果員工堅持要請
勞保局之後也會請員工提出證明
證明確實是要往那個方向回家
但我問勞保局員工的情況(無法提供租賃契約),除了租賃契約以外可以提供什麼佐證資

他們也都說好像除了租賃契約沒有了
請問大家有沒有遇過類似情況或有沒有覺得可以提供什麼佐證資料~?
作者: AmyEAT (我愛素素)   2023-03-03 21:38:00
我好奇,到底是想給他,還是不想給他公傷假?如果想給他,報給勞保局的地址就是他往的方向就可以,勞保局又不會查這到底是不是他登記在公司的地址如果不想給他,那就照勞保局的說法跟員工說,抱歉這不是你長居通勤的地址,無法提供公傷假,除非你能提出證明
作者: weareyoung (weareyoung)   2023-03-03 21:46:00
該不該給想不想給這我們公司內部自己會衡量及處理的事,這邊就不多做討論~只是想討論除了租賃證明以外還有什麼可以提供的,純粹是人資工作上遇到各種大小問題想跟大家請教而已。這邊討論的情況是以員工立場為出發點,假設今天遇到公司跟我要,甚至勞保局跟我要我可以提出什麼證明,因為公司那邊地址也許是我沒有去做更新之類的問題
作者: csbjoy (柯思博強)   2023-03-04 17:11:00
同住人提供同居聲明書也可以...端看從寬從嚴認定
作者: wavier (.:456)   2023-03-05 09:40:00
看起來該員工沒有很在意啊,要證明路線是上下班途中,舉證責任不是在勞工身上嗎?一般給居住事實就行。他既然無法舉證,當然讓他提出其他佐證囉。住宅監視器?行車記錄器?GPS軌跡?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23-03-14 15:15:00
職災由政府機關判定 不當判定者 我個人傾向建議HR先給~我認為 我們只能選擇我們要成為哪種企業~關鍵不在這個判定
作者: monlica (lica)   2023-03-15 09:26:00
有時是承辦人有想要有成為優質企業的風骨,但老闆會覺得要給全薪那麼多錢不樂意,會覺得明明可以省的錢,承辦人都不替公司想,所以老闆的作風造成承辦人得認真計較細節,不然要走路就是承辦人了
作者: dayend (神無月)   2023-03-27 19:09:00
人資只能在老闆挺的地方成為風骨 老闆不挺照顧好自己即可如果連自己的死活都不會判斷 位居需要處理人的位置也多餘
作者: cyha729 (HSIN)   2023-06-01 02:16:00
推MO大,在下就是走路吃自己的承辦(經手?)不是專業的,夾在中間的我最終開除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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