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怒]

作者: twicekuai (桜﹒)   2014-09-03 22:22:53
對,幹你娘,我又想到這個,
又不是你在找工作,
也不是你的事,
你當然沒差。
所以我焦躁與否也不重要。
我他媽的超想找你吵架。
可是我很懶,
所以我大概要氣一個月之後才會跟你聯絡吧,
不見。
作者: linlus (西瓜香甜人人愛)   2014-09-03 22:39:00
不散
作者: twicekuai (桜﹒)   2014-09-03 22:40:00
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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