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setzer #1KUJTtym 判決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30 01:50:34
說明:
(一)
請板主解釋一下版規 5-2
2.板務建議文應發表於HateP_Picket政黑檢舉板。
於看板討論板務者水桶30~360天並退文處分。
其版規定義與罰則的適用範圍
與是否可應用於#1KUJTtym之案例
及二次犯水桶累計的算法
(二)
請板主解釋一下現在水桶是否都不用公告於政檢版?
只須推文內推文即可,無須解釋?
以上~:)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4-11-30 14:52:00
版主大大快解釋一下你的標準吧
作者: setzer (setzer)   2014-12-02 21:02:00
1.使用者於政黑板連續推文質疑板主的水桶動作屬於討論板務的範圍2.前科為#1KMTE8GD (HateP_Picket)判決 依判決慣例 前科次數倍增違反之板規最低水桶天日 直至最高水桶天日為限3.若對水桶有其他疑問 可直接申訴與板主溝通hw102050 違反政檢板規4-5 申訴文推文 水桶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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