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m195566 (中正馬奶)》之銘言:
: (講真的,雖然不是直接指定ID,但是很多謾罵的,一罵就是超長幾十行,真的影響閱讀)
: (建議非針對性的攻擊性推噓文同一篇同一ID應該也有上限,好比5次,跟PO文上限一樣)
: 明顯違規就是直接捅了,也沒什麼好解釋的
: 另外,對於"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 如果有人認為符號標示"未達程度"還不夠清楚
: (我是覺得夠了,因為理由就是未達程度,符號跟文字還不是一樣意思)
: 這一點,這在八卦的做法很簡單
: 理由就是就是打兩個字"未達",舉例如下
: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461840109.A.1AD.html
: 不然每一篇都要解釋,版主也太多事情要寫了
『未達程度、違反版規、沒有違規......等』,這是判決結果,不是判決理由....
不要把站規當白痴....
站規規定認定權人須對判決結果(違規與否)提出說明理由.....
本人提出檢舉,少說也幾百個字.....版主弄個符號就想判決了?
版主若不想說明理由,可以不要判決,
認為事情太多,可以不要當版主......
要不然就去要求站長改站規,以後判決只要判決結果,不用說明理由....
否則版主只寫判決結果,不說明其為何這樣判決的理由....
可是違反站規的......
可以去參考一下版務站長、群組長、小組長怎麼判決的.....
他們會比版主細漢,判決就須要寫一堆理由,版主用符號就好?
版主若不想說明理由.....申訴到小組那邊....應該先判版主違反站規,
再要求版主敘明判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