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1NSZII7v ruler2 版規3-1

作者: peter840606 (Balalaika)   2016-07-02 01:48:05
※ 引述《peter840606 (Balalaika)》之銘言:
: 標題: [檢舉] #1NSZII7v ruler2 版規3-1
: 時間: Tue Jun 28 16:46:25 2016
:
: 一、檢舉人ID:
: peter840606
: 二、被檢舉人ID:
: ruler2
: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 第三章 水桶篇
:
: 1.推文或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威脅、謾罵、
:  引戰之文章,違規者依程度判水桶一個月~三個月。
: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 噓 ruler2: 不要這樣 人家菜區長也有獨派的票要顧阿!! 06/28 16:26
: → ruler2: 不管怎樣正式場合最好只會一個名稱 就是Chinese Taipei 06/28 16:27
: → ruler2: 人家邦交國肯給你寫Taiwan蔡區長已經是盡力了啦xd 06/28 16:28
: → ruler2: 寫個台灣讓吱吱群高潮一下 一例一休馬上就吞下去惹 06/28 16:28
: 推 peter840606: 哦?吱吱有吞下去? 睜眼說瞎話 06/28 16:29
: → peter840606: 那現在在抗議的都師蛆蛆囉? 06/28 16:30
: → peter840606: 明顯不是阿 蛆蛆只在旁邊講風涼話 06/28 16:30
: → peter840606: 在抗議的不都還是吱吱 9.2就乖乖講風涼話就夠了 06/28 16:31
: 噓 ruler2: 少數不受教的猴子膽砍挑戰主子 真的是潑猴 XDDDDD 06/28 16:31
: → ruler2: 阿是怎樣 這麼不滿揪一下帆神 廷聖 國昌國師出來抗議啊 06/28 16:32
: → ruler2: 鍵盤抗議是怎樣 XDDDD 06/28 16:32
: → ruler2: 明明大多數猴子都吞下去惹 06/28 16:33
: 推 crazyandy316: 綠蛆:永遠忠誠~不要批評85%,你這個9.2 06/28 16:34
: 推 peter840606: 蛆蛆就是奴才 只知道幫自己找主子 還以為別人都這樣 06/28 16:35
: → peter840606: 難怪奴隸就是奴隸 靠別人臉色吃飯永遠不長進 06/28 16:36
: → peter840606: 9.2愛當別人的奴隸就乖乖閉嘴 不要出來丟臉 看了噁心 06/28 16:37
: 噓 gerund: 蠢吱到現在還在護航 看來轉型正義未達成前 什麼彎都能轉 06/28 16:37
: → ruler2: monkey8406xx 讓我們一起數數看主子家外面有幾隻潑猴吧? 06/28 16:39
: → ruler2: 阿 0 ?? xddd 06/28 16:39
:
: 從上下文之中可以很明顯判定monkey8406xx是對一種更改我ID並且侮辱的行為
:
以下是抗辯中對方的留言
: → ruler2: "奴才" "奴隸" "靠別人臉色吃飯" "不長進" "閉嘴" "看了 06/29 18:05
: → ruler2: 噁心" 從上下文可以得知此乃辱罵 如果這樣可以檢舉的話 06/29 18:06
: → ruler2: 我也希望能夠檢舉以上辱罵字眼 06/29 18:06
: → ruler2: 很明顯 檢舉人在我發言之後接著說以下等字眼 "乖乖閉嘴" 06/29 18:10
: → ruler2: "不要出來丟臉" 等辱罵字眼 很明顯是針對我 06/29 18:10
: → ruler2: 我並沒有用相對辱罵字眼罵回去 06/29 18:11
: → ruler2: 若檢舉人用上下文推論斷定moneky8406xx = peter840606 06/29 18:12
: → ruler2: 希望版主用同樣的邏輯檢視檢舉人的辱罵性發言 06/29 18:12
: → ruler2: 檢舉人的第二次發言在我第一次發言之後 其中'閉嘴' '不要 07/01 08:41
: → ruler2: 出來丟臉'明顯是針對我 我認為不能以僅是針對政治群體來 07/01 08:41
: → ruler2: 迴避 以上下文邏輯來看 就是非常明顯的針對回文 07/01 08:41
: → ruler2: 我認為這是很明顯的指桑罵葵 利用替換主詞的方式規避版規 07/01 08:47
: → ruler2: 條文 但根據檢舉人引用的喔上下文邏輯 我認為檢舉人不 07/01 08:47
: → ruler2: 止侮辱 還有謾罵我 請求版主對檢舉人版規處罰 07/01 08:47
: → ruler2: 老實說我根本就不是9.2 12跟16都沒投 07/01 09:00
: → ruler2: 為什麼檢舉人突然要9.2群體閉嘴呢? 9.2這個政治群體並沒 07/01 18:56
: → ruler2: 有發言啊? 9.2也沒有正式的發言系統阿! 很明顯 檢舉人是 07/01 18:56
: → ruler2: 在我推文後針對我這個'特定使用者' 要求這個使用者閉嘴 07/01 18:56
: → ruler2: 不要出來丟臉 看了噁心 才是符合邏輯的上下文解釋! 檢舉 07/01 18:56
: → ruler2: 人自認只要主詞不是個人 就可以恣意隱晦的謾罵特定使用者 07/01 18:56
: → ruler2: 若此等惡行可以成立 將來有人也許就可以說(舉例)'樓上 07/01 18:56
: → ruler2: 這個吱吱/9.2真是下三濫的智障白癡低能' 因為主詞不是個人 07/01 18:56
: → ruler2: 即便明顯侮辱特定使用者也可以 我認為此風不可長 請板主 07/01 18:56
: → ruler2: 給予應當之最嚴厲處分! 07/01 18:56
根據ruler2的抗辯與指控,因為我要回覆的內容太多,無法透過推文完整表達
因此回覆一篇文章。
首先,被檢舉人從頭到尾都沒有針對自己的言行舉出這不是在對我進行攻擊的證據,
被檢舉人只有要求用同樣的標準對我進行檢視。這代表這已經是兩個檢舉案了,而被檢舉
人並沒有在這個版檢舉我。我認為他的指控首先就沒有存在的合理性,沒有檢舉,就沒有
受理。而且他根本沒有對自己的行為進行辯護,需要被水桶是無庸置疑的。
第二,被檢舉人在推文中抗辯認為自己不是9.2,所以被檢舉人指控這是針對他的辱罵
而不是針對族群的辱罵。這種邏輯我不知道版主會不會接受,我在這邊提出我的觀點,
版主如果要判決我辱罵,我會無條件接受並且不會申訴。但我會希望版主一視同仁,
接著我會開始用「因為A認為自己不是某政治族群,所以B對政治族群的謾罵其實是在
針對A」的這種邏輯(以下簡稱邏輯甲)進行大量檢舉,邏輯甲成立的條件是:
1. B明顯在回覆A
2. B突然對政治族群進行謾罵
如果版主按照這邏輯甲判我水桶,我會對以下文章進行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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