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政黑板不要黑箱作業,水桶請講原因

作者: radiodept (大學是要讀幾年?真廢物)   2016-07-24 10:12:10
審理說明︰ (大略說明板主群的判決過程)
 本案經由檢舉,依照板規3-1,由板主群在隱板進行討論,
 經板主群合議認定,判決pttkakac有罪
本案經由檢舉,依照板規3-1,由板主群在隱板進行討論,
 經板主群合議認定,判決radiodept有罪
本案經由檢舉,依照板規3-1,由板主群在隱板進行討論,
 經板主群合議認定,判決angellll有罪
其中angellll觸及公然誹謗的嫌疑罪刑重大
故予以重桶兩個月
什麼叫作?
****由板主群在隱板進行討論,經板主群合議認定****
請問為何不能公布過程??????
讓人懷疑板主是否真的有討論?
討論內容是否公允?
還是憑著一己之私任意判決?
再者,判決原因竟然完全沒說明,
只說經板主群合議認定,
那究竟判決原因呢?
不要說判決書,竟然連一句話都沒有交代!!
這不是黑箱什麼才是黑箱?
所以我建議板主每次水桶請公布判決過程,
並解釋判決原因。
作者: r13974682 (UU)   2016-07-24 11:08:00
你被指控所犯的板規 不就是理由嗎?你有權利要求重審啊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7-24 11:28:00
有權要求重審 或 詳細說明理由但要求板主要公開討論過程是無意義的無論討論過程為何,結果只會有一.反而有意見的板主容易被針對如果要打破你看不慣的 歡迎參選板主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7-24 13:30:00
板主合議就是一起承擔了 其實不用板主公開討論過程這3件我覺得第3件比較有疑慮 我想板主需要好好思考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7-24 16:04:00
罵人小丑、人家母親是妓女,都沒說別人是分身來的嚴重...還說觸及公然誹謗的嫌疑罪刑重大?版主何時變法官了?就算是法官,有罪就有罪,無罪就無罪,什麼叫做嫌疑重大?有嫌疑就有罪?沒有罪證確鑿....法官也不敢這樣判.....angellll打算不申訴留下這個判例,真是犧牲自己,照亮死魚,將來死魚在這裡發文,誰要是敢說他是誰的分身.......就是罪刑重大,而且有嫌疑就可以浸水捅了....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7-24 16:14:00
死魚是有被記錄到明確的證據 我是覺得這可以公評但如果是其他無證據的 哪確實以後要標準一致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7-24 16:19:00
死魚跟ptt,可是被帳號部判定不同人持有,有誰可以比帳號部有公信力?死魚跟ptt8,連帳號部都不敢確認它們共用、借用的情形,在ptt,誰比帳號部更有公信力認定他們有借用?一說ptt8是死魚的分身(那就是指同一人用不同ID),與帳號部判定不同人持有牴觸..公然誹謗嫌疑罪刑重大...水桶二個月,再說,死魚與ptt8帳號共用或借用(不同人,但使用對方帳號),在批踢踢連帳號部都沒敢判定,誰夠資格確認?照樣水桶二個月....改不改判....後果是版主在承擔....不要說的angellll就非得申訴不可....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6-07-24 16:27:00
針對政檢案處理透明化 之前我已經有提案了 因故沒有執行等新板主上任我會再提一次合議制透明化法規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7-24 16:28:00
我對判決過程的透明化同pinkkate版主想法,雖然判決結果是共識決,但過程可以透明。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6-07-24 16:29:00
至於angel案 我再詢問一下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6-07-24 16:29:00
例如:主審直接以回文公告的方式判決、其他版主以推文的方式判決,每個版主都可以判有罪或無罪,並敘明理由,最最後判決結果,以多數來決定....這樣版友都知道,是誰判有罪,是誰判無罪,有罪無罪的理由是什麼,讓版友公評。回到angellll案,以後,在帳號部還沒確認之前,就懷疑誰是誰分身,就是公然誹謗嫌疑罪刑重大,水桶二個月.......以後被罰的人想申訴都沒用....因為有這判例存在....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6-07-24 16:37:00
我已經提出重審討論了啦 囧 你先等等啦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7-24 16:38:00
A大講的公開化看起來事還不錯~
作者: clw8 (全新的開始)   2016-07-24 20:22:00
pinkkate自己幻想5000字,被帳號部站長打臉,要不要先水桶兩個月?自己幻想5000字亂搞diefishfish,還有臉亂判angellll兩個月,丟臉丟到家
作者: r13974682 (UU)   2016-07-25 12:21:00
死魚的故事就不是幻想? 都有死人了你就不要求他證明 你真公平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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