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流程部分確實太冗長, 這一點版主可以考慮縮短
比如抗辯,
我不知道為啥需要有抗辯制度存在
在PTT其他看板有哪個板有這種奇怪的制度存在嗎? 要抗辯, 要不要請律師???
不如就像其他看板, 版主直接合意判決即可
這樣可以縮短非常多審理時間, 也能減少很多版主的麻煩
2.
關於人身攻擊部分
首先我也想請問
在PTT有哪個看板可以容許指名道姓侮辱毀謗的??
再者
大家到底希望的是一個可以充分發洩罵政治人物罵政治團體的政黑,
還是要一個提供版友互相侮辱互相毀謗,互相提告,給檢察官法官增加工作量的政黑?
要罵的話去罵政治團體, 蛆蛆,吱吱,支那賤畜, 皇民賤畜, 統派叛國賊,台獨日本走狗..
不要指名道姓罵版友, 很難嗎??
難道大家希望每個人來政黑就要冒著被指名道姓侮辱,毀謗, 然後忍無可忍罵回去後
就會收到傳票,接著準備三萬五萬去和解,或者不要上班慢慢陪對方跑地檢署的政黑?
不要以為大家都成年了就真的知道甚麼該說甚麼不該說,看看老政黑時代
指名道姓侮辱毀謗,然後傳票滿天飛, 每個政黑幾乎對刑事訴訟程序熟到都可以
去高點保成教刑事訴訟法
就知道很多人根本不知道甚麼該說甚麼不該說, 還真的以為既然這裡是政黑
就是罵人沒關係罵免錢的,等被告了又要賠錢道歉....
我想請問大家
如果政黑直接放任人身攻擊
以後來這裡就是要被人指名道姓罵, 不爽你就得跟公司學校請假去地檢署告人
否則就給我吞下去,你敢罵回去就等被告,這樣的政黑,還有多少人想來??
包括我在內,很多版友在先版皇時代寧可在八卦罵政黑
也不願意來政黑跟人玩這種互罵互告的遊戲,就是如此
如果版主真的不願意處理人身攻擊的案件
那好...也很簡單
政黑戒嚴, 禁止回文推文
以前也不是沒有過, 大家罵自己的,純幹政治純發洩
罵完就走,不許互相討論,自然也不會有互相人身攻擊的情況
這樣如何????
※ 引述《kim (@@@@@@@)》之銘言:
: 大家好
: 我認為最近的紛爭,
: 有兩個很大的癥結點。
: 1.審案的流程又臭又長
: 檢舉->受理->抗辯->鎖文->審判->解文->執行水桶
: 而且在上次DICB前往站方吵一吵後,
: 站方提出最新要求,
: 鎖文和解文又變得必需同一位板主執行,
: 光這點就卡死我了!
: 你們以為我是想護短誰?拜託!
: 我又不是受誰之託前來政黑管板,
: 純粹是想服務大家,那我何需要護短誰?
: 但我也不是24小時,都可以用PC來處理板主進階指令
: 平時用手機只能推文和發文而已。
: 如果流程改成檢舉->受理->宣判
: 只要一有檢舉,那我白天就宣判,晚上就水桶,何樂而不為?
: 2.最近很明顯就是有幾個ID
: 互相引用人身攻擊這種罰則,
: 檢舉來來去去的。
: 如果真的廢掉人身攻擊的罰則,
: 那麼,板友之間起衝突,
: 自己上法庭解決就剛剛好,
: 也不需要用板規來保護板友,
: 我是覺得也不錯啦!
: 說真的,大家都長到18歲以上了,
: 什麼話可以說,什麼話不能說,自己不知道嗎?
: 而且之前我在政黑公告過了,你不是不能跟板友辯論,
: 要辯,麻煩針對論述內容來辯,不要只會開嘲諷,
: 如果只會開嘲諷,不會論述,那你連個帶風向的能力都沒有!
: 只是到處在惹一身腥而已!
: *******************
: 結論就是,板規該怎麼做,怎麼改,
: 現在N大和P大都有初步想法,
: 我會和N大、P大再繼續討論、整合,
: 至少週末我會比較閒一些,
: 儘量給大家一個交代。
: 這幾天該受理的水桶審判,我也不會少做
: 這樣OK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