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能不能減少對人身攻擊,挑釁,引戰的罰則

作者: askingts (請問)   2016-09-07 21:51:06
老實講
S皇被拔後 選出來的版主
除了Hw那任 人治色彩稍淡外
現在pk這任 人治色彩超重
加上談論主題關乎政治 判斷版友有無違規完全自由心證
水桶引起很多菲議也不意外
辭掉的那位就算了
我建議剩下的兩位還待在這裡的 你們能不能"不要那麼積極"管版?
版規越寬鬆 只專罰嚴重的 看起來明顯違反版規的
違規判罰標準也條文化 寫明在版規裡 儘量少作自由心證來判斷水桶 這種最好
也自然會讓旁人 少講點話
現在的政黑管版生態
版友動輒得咎 不是引戰挑釁被桶 就是人身攻擊被桶
幹政治不幹版友 這口號是S皇時代留下來的
當時S皇也是被質疑不公 人治色彩太重 在判斷水桶方面
他才會嗆出這句"幹政治不幹版友"
現在物換星移 pk這任當到自己改政黑版標""幹政治不幹版友""
連口號都照抄 不也是證明 你們現在正在走S皇的老路
Hw那任 我認為版規訂的最好 違規與否 判斷標準都條文化
至於沒有判罰依據 完全靠版主自由心證的 就不訂立這種版規或不執行
所以他們那任沒有"人身攻擊"水桶 完全沒有
那怕是政黑板友彼此幹翻天 就讓他們互幹去 關版主屁事 版規也不罰
就算版友要版主出來主持公道 直接嗆他們"可以提告"即可
pk這任 你們為何一定要訂版規來管理人身攻擊,引戰,挑釁?
你們吃飽太閒是不是?
每個人對"人身攻擊,引戰,挑釁"違規等判斷標準不一
在這方面越積極水桶 只會顯示出越人治
為何不乾脆開放讓版友互幹? 幹輸的人 自己私下司法解決?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1:53:00
如果開放人身攻擊,那麼政黑將淪為互罵互告的地方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1:53:00
給推。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9-07 21:54:00
讚阿 用吉當板聚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1:54:00
但456可以看看我上次被檢舉那案子我祇是回應「這樣有機會吉得成」,就被檢舉引戰。然後板主還真的判我違規!不覺得這樣子的板主介入太深了嗎?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1:55:00
沒有吧 後來判決未違規不是?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1:56:00
像456檢舉gogopa那案子,要嘛你自己去吉他,不然那種等級的言論也要板主判水桶?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1:56:00
先前政黑就是淪為版友互罵互告的地方,才會名聲惡劣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6-09-07 21:56:00
我看你真的會為那個案記仇一輩子 你最後有被怎樣嗎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1:57:00
這就是介入太深了。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1:57:00
可千萬別再回到先版皇時代那種"糞坑"了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1:58:00
gogopa那個案子已經是公然侮辱了,我要吉絕對沒問題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1:58:00
那就吉啊。
作者: r13974682 (UU)   2016-09-07 21:58:00
要有人檢舉版主才會處理 我不懂原P波的問題是什麼意思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1:59:00
要我來講就是他不該用扭曲,用「認知失調」之類的學術用語,就可以了。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1:59:00
然後整個政黑像以前一樣一堆人成為地檢署常客?我順便還賺一筆,是這樣??這樣乾脆廢版算了
作者: r13974682 (UU)   2016-09-07 22:00:00
要列表是列不完的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00:00
板規也不是法律,就是因為有那些誤解才會讓這群板主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00:00
錯~~版主就是維護版友不要成為被告的一層保障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01:00
這是兩件事,你硬要講成一件事。你忘了我告過人上法院嗎XD 被違法時幹嘛找板主啊。你覺得你被公然侮辱你就去告,而不是要板主「執法」板主是執行板規的,不是代替政府執法的。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02:00
然而如果大家來政黑要忍受罵人,挨罵,上地檢署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02:00
如果你聽不懂,我再說一次:「板主是執行板規的,不是代替政府執法的。」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03:00
或者改名地檢署預備版???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03:00
其實我對456不認識,是看了gogopa的推文發現好像他不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04:00
為了上網討論政治就要陷入告人被告的循環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04:00
在任何地方發表言論都一樣是受中華民國法律管轄的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05:00
這篇askingts也講了,hw當板主時並沒有訟棍天堂但456刻意不提hw時代,而要一直講已經久遠的SETZER時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05:00
告人太簡單了.我找個律師就搞定,律師費還能被告出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06:00
hw當版主時可沒有隨意放縱人身攻擊喔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06:00
嗯啊,那就不要把板主當成政府的代替品啊。「板主是執行板規的,不是代替政府執法的。」我這句話希望456能看得懂。不過456最近靠著檢舉讓很多ID入桶也是事實,我想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玩法,大家各自好自為之吧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07:00
錯,我認為版主是維護版上秩序,以及維護版友權益看來我們對版主職能的認知不同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07:00
維護版上秩序不等於代替政府執法。你又搞錯了。456認為板主介入很深就可以避免板友提告,這是錯的。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08:00
Anyway不重要, 總之我認為多數版友不會希望版上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08:00
提告與否跟板主介不介入無關。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09:00
但,提告與否跟板主介不介入無關。這是重點。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09:00
我在HW時代照樣檢舉過,也成功過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6-09-07 22:09:00
小聲說一句 其實hw板主時代 板上是最綠時候 正好結束在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10:00
自然也就減少版友被告的可能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10:00
更不用說「挑釁、引戰」這種判準完全自由心證的了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6-09-07 22:10:00
2016立委選舉後不久 全板幹國民黨幹到翻 很少互幹的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11:00
更加注意避免人身攻擊的情況,這其實也是對版友的一種保護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6-09-07 22:11:00
現在小英施政有許多令人詬病之處 藍綠才又開始均衡
作者: r13974682 (UU)   2016-09-07 22:11:00
列表列不完啊 不就是因為這樣才要選出複數版主?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11:00
我覺得456你想太多XDDDDDDDDDDDDD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12:00
那祇是會讓言論更走在灰色地帶去賭板主不能判。就像我說的,說人身心扭曲不好,那「認知失調」呢?這不叫避免人身攻擊,而是讓文字更走在灰色地帶而已被罵的人還是被罵,一樣會找板主,於是板主又要自由心證。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13:00
我比較想請問, 不指名道姓罵版友真的很難嗎?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13:00
政黑這種地方不可能杜絕對罵。但為了怕被吉,自己會注意文字尺度。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14:00
我認為只要指名道姓以負面詞彙指涉版友,都應該桶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14:00
什麼叫指名道姓罵版友?456你這是姓名嗎?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6-09-07 22:15:00
理論上下一任板主更難當 小英會被越罵越凶 然後到下下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15:00
比如你說LAPDSWAT456在支那舔共, 這都可能構成310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15:00
板主要做的,是執行板規維護板上秩序。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16:00
那頂多改成「我他媽的最瞧不起在支那舔共卻又滿嘴罵中國的人」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9-07 22:16:00
LAPDSWAT456 你自己說吧 你是不是支那台勞? 有沒有實質舔中?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16:00
不 我認為版主的功能是讓版友不要違反法律也要維護版友合法權益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9-07 22:17:00
gogo哪一件就有指名了 我是覺得桶是正確的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17:00
456你選板主我一定投你一票XDD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17:00
比如nnkj這種推文, 我要告都可以告了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18:00
去告,同樣他也就沒有要賠償我幾萬元的風險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9-07 22:18:00
只是應該要討論改回以前當事人才能檢舉~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18:00
「檢舉」跟「提告」為什麼在456認知裡是同一件事的程度之分呢?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19:00
結果456會覺得「我檢舉了就不用提告了」?好奇怪。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21:00
不是,對我來講,我並不需要靠提告賺錢過日子我想多數版友也不是需要靠這過日子,所以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22:00
誰說提告是賺錢的啊XDDDDDD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22:00
提告常常只是要讓對方不要再繼續人身攻擊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23:00
而且輕罪的狀況,也會聲請簡易判決,根本不用開庭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23:00
用讓彼此麻煩的方式去提告? 因此版歸重懲人身攻擊,對雙方都是一種保障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9-07 22:24:00
政黑應該大家都知道不能"指名"這個重點 要指名被桶是剛好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24:00
聲請簡易判決也是常見的狀況,通常是易科罰金。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24:00
行吧,大家都忙,對這個爭議不會有共識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25:00
罰金也不會到你原告的口袋。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25:00
不如照N版主說的,公投讓版友決定,如何?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9-07 22:28:00
要告就告吧 哈哈哈 搞不好 連在政檢檢舉我都過不了關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16-09-07 22:28:00
版主跟不館 你就會看到越來越來哈樓凱蒂這樣的人告人賺
作者: DGGXAM1 (13魂 \(⊙▽⊙)/)   2016-09-07 22:29:00
456出來選版主啦 我相信你一定是個優質版主^^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16-09-07 22:29:00
和解金了 到時候 政黑才真的是應該要關版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7 22:33:00
其實有在考慮..XDD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22:38:00
其實就我所知山哥告的那三個都是太扯了不是人身攻擊而已,而是說他要去放炸彈之類的?
作者: pttkakac (luluman)   2016-09-07 23:38:00
DICB:456你出來當版主,是要讓更多人亂嗎?
作者: nightwing (內觀自心)   2016-09-08 00:38:00
要考慮一點 是有些板友太愛檢舉 非板主太愛管東管西
作者: budalearning (主眷顧錢多離家近)   2016-09-08 01:06:00
已經很寬鬆了 我都想建議版主管嚴一點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8 01:07:00
對呀,樓上檢舉我引戰一度差點成功了
作者: yisdl   2016-09-08 16:31:00
連版標也能在意 當初S又不是因為那句版標被請下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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