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07 09:47:03我重申我的立場好了
我不會去看版主何時上線
我在意的是
重複推文的版規從以前以來
雖偶有爭議
但基本上都不大
因為是否相同相似,次數是否超過很容易判定
但前所舉出被叛違規的例子
雖然確實針對某一人
但這不是3—6判定的要件
3—6規定的是相同或相似的推文跟時間與次數的限制
但觀其推文
句句皆不同
怎可以算相同或相似?
如果用意思一樣來定罪那就慘了
因為意思可以擴大解釋
你們版主以後就玩不完了
基本上這條版規訂定的範圍幾乎是很明確的
作為版主
對這種版規更應謹守範圍不應擴大解釋
而不是自己用意思一樣`針對特別對象等來定罪
完全不一樣的句子但意思相同
那是推文者的自由與寫作功力
哪有連意思相同都算重複推文
這太離譜了
不會哪擴大到我多寫幾次芬靈體之類的詞
都被捉去水桶吧?
因為意思一樣嘛~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