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NpNlivX HellKitty 版規3-2 1-4

作者: dragonjj (簡簡單單的傷過 就不算白)   2016-09-05 22:39:06
一、檢舉人ID:dragonjj
二、被檢舉人ID:hellkitty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2.超貼處分
每日發文(含回文)額度,不得超過五篇。
因任何原因自刪、被板主刪除或分身張貼,皆視同使用額度。每超貼一篇水
 桶七天,超貼兩篇,水桶十四天,以此類推。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文章代碼(AID): #1NpNlivX (HatePolitics)
191 + 9/05 HellKitty □ [討論] 勞退問題不面對,找軍公教退撫救援??
192 ~ 2 9/05 HellKitty R: [討論] 和平協議??? 國民黨=原始人???
193 + 1 9/05 HellKitty □ [討論] 台灣應該發展自衛型中程核武
194 + 1 9/05 HellKitty □ [新聞] 民進黨全代會 新生代黨代表提撤廢「中華
195 + 6 9/05 HellKitty □ [新聞] 田弘茂:對兩岸問題有一定了解 不可能主
● 196 3 9/05 HellKitty R: [討論] 假如你是這間公司的員工
建議:版主群辛苦了,有許多爭議是需要時間釐清邏輯的,不過像這種超貼的違規.應該是
一翻兩瞪眼,有就有,沒有就沒有,應該是不需要當事人抗辯的.版主請看這次例子,
本次違規人在版主群審理期間,連續三天超貼文,是否這種違規可以加速流程呢?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6-09-06 21:48:00
犯規明顯,直接進入審理階段板主意見:違規
作者: kim (@@@@@@@)   2016-09-06 23:05:00
板主意見 違規超貼1篇x7天 加上超貼前科3次罰4倍 延長水桶28天更正 前科3次x2=6倍 罰4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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