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1Nn3BvAJ篇seal998違反政檢版規5-2

作者: LAPDSWAT456 (胖達稱霸地球)   2016-09-01 15:11:21
一、檢舉人ID:
LAPDSWAT456
二、被檢舉人ID:
seal998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五章 一般罰責性板規
2.檢舉板文章、推文內容、簽名檔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
 詞侮辱、威脅、謾罵、歧視、引戰等,水桶三個月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
│ 文章代碼(AID): #1Nn3BvAJ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NmbudDD seal99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72475897.A.293.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1922 s14 8/29 LAPDSWAT456 □ [檢舉] #1NmbudDD seal998 違反版規3-1
推 seal998: 來日方長,走著瞧09/01 09:49
seal998於本篇判決確定後推文 "來日方長,走著瞧" 等語
顯威脅本人指其欲於日後報復本人,足使本人心生畏怖,
違反政檢板規5-2
推文內容、簽名檔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
 詞侮辱、威脅、謾罵、歧視、引戰等
請版主依板規處理, 謝謝
作者: kim (@@@@@@@)   2016-09-01 22:37:00
seal998有權益 可前來說明
作者: seal998 (偽善的流沙)   2016-09-02 06:49:00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威脅什麼了?我還真不知道要抗辯什麼?欸,隨便你,你高興就好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6-09-02 22:48:00
審理開始板主意見:違規
作者: kim (@@@@@@@)   2016-09-02 23:00:00
板主意見:未違規,seal998之言論應可視為,日後欲伺機找出LAPDSWAT456犯板規的機會(頂多只能這樣解釋)沒有明確要讓對方受人身安全威脅的證據 因此意見是不違規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6-09-05 19:51:00
判決:未違規
作者: kim (@@@@@@@)   2016-09-05 22:01:00
2位板主認定未違規 結案
作者: seal998 (偽善的流沙)   2015-09-01 09:49:00
來日方長,走著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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