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我有點受不了了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06 17:14:12
本版1931篇 [檢舉] HellKitty 違反版規3-6 跟
本版1932篇 [檢舉] Myfun違反板規三-6
檢舉用的規定完全一樣
檢舉時間相差6小時
1931除了用意上相同,用字排列上並不多見重複
但版主說了一堆就是要入罪
54小時結案
1932篇犯規的情形就不多說了
重複推文的字句一字不差
不用多說就是違規
結果到現在已經超過60小時了判都判不出來
一個版主都沒出來表示意見
我不是要替HellKitty平反
我只是認為
依你們這種標準
只會製造出更多問題
重複推文認定本來幾乎是判定上最容易的
字句上差不多,使用次數與時間上的關係超過就算是
結果現在連只是用意相同、但用字排列上差很多都被當作是違規
這種標準是針對單方還是普及全版?
我本來很很同情版主的
但這下我真的看不下去了
這種判例一下
以後本版永無寧日
附帶一提
前看到一篇第三人在檢舉文章發言被檢舉的案子
某版主一開始竟判不違規
大概經人"指導"才改判
可這種事竟然還有判錯的空間
真令人吐血
是看帳號判定還是看板規判定呢?我開始懷疑了
===================================以下為補述==============================
版規3-6
是可以以"量"判定為是否違規的板規
如果可以量化的板規尚且用個人"感覺"判定
那以後對板規的解釋、疑惑就沒完沒了
我是很同情版主的
但如果連版主都在製造問題給自己
那各人造業各人擔了
不需要擴大解釋的板規卻擴大解釋去定罪
那以後啥板規都會有問題
以後你們三個就整天都在搞這事就飽了
其他也不用做了
作者: womf (魔獸)   2016-09-06 17:53:00
那篇內文沒附文章代碼而且只有兩行被檢舉者對話 有可能看錯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6 18:48:00
goetze你居然現在才看不下去啊?我好意外。連我都早就對這次板主群絕望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9-06 19:27:00
最後那段是哪篇啊?
作者: r13974682 (UU)   2016-09-06 19:49:00
超貼那種犯罪事實明確 的確不用給太多時間
作者: womf (魔獸)   2016-09-06 19:56:00
1916吧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9-06 20:26:00
1935 1936 1937這三篇檢舉都已進入審理狀態了 1932在摸什麼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6-09-06 21:02:00
依照現行規定 鎖文板主必須是受理板主 因此1932只有k板主能將之拉入下一個程序 已發信提醒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9-06 21:10:00
1931 1932 1935 1936 1937皆為板主kim受理 獨漏1932不尋常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06 21:32:00
TheoEpstein大,我說的1915篇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9-06 21:35:00
超貼跟一字不差的的重覆推文應該要速決 這是沒爭議的東西
作者: goetze (異教神)   2016-09-06 21:38:00
挖咧~~錯了~是1916篇
作者: andy02 (卡夫卡)   2016-09-06 22:04:00
如果是礙於審理板規 應該可以把超貼跟超轉載的規定出來至於多篇推文相同或類似 還是有要判斷跟說明的時間但如果是一字不差的就盡量快一點處理了~超貼超轉載或其他只跟數字有關的板規應該可以另立規定出來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9-06 22:23:00
1916還好吧 還沒正式判決水桶前 板主更改不影響什麼至於其他的錯 就真的很粗心了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07:10:00
看到回應我真的笑了
作者: pinkkate (笑笑貓~)   2016-09-07 08:46:00
你也不要成天誰是馬英九 拜託去看看板規怎麼訂好嗎
作者: elzohar (某伊)   2016-09-07 09:00:00
超貼還有什麼好哭的,直接判 ez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16-09-07 10:41:00
推給板規跟馬英九硠硠上口的依法行政有87%像呢
作者: nnkj (井上吃雞)   2016-09-07 13:35:00
1932已經有兩位板主表示違規了 怎麼還沒判決 又在摸什麼板主也忘了 用 !鎖定文章p板主已處理完 板主k在1932有失以往水準 需要蠻牛嗎
作者: diefishfish   2016-09-07 19:58:00
1932到現在也沒公告到主版 是這樣做事的?
作者: hw102050 (喵不完的春天)   2016-09-07 22:20:00
板規有規定一定要公告到主板嗎?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