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Oz8C0Qd twflash 政黑版規三-1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7-04-17 18:24:09
一、檢舉人ID: godispower
二、被檢舉人ID: twflash
三、違反板規:政黑版規三-1
第三章 水桶篇
1.推文或文章內容含有對特定使用者、特定族群進行言詞侮辱、威脅、謾罵、
 引戰之文章,違規者依程度判水桶一個月~三個月。
 前項所說明之特定人物不包含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稱)
對任何政治人物,政治族群(含其代稱)攻擊詞彙不予受理。
 唯仍需注意刑法相關刑責,勿以身試法。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70002 ~ 2 4/17 godispower R: [討論] 根據本版蔡英文支持者 我得出結論
┌─────────────────────────────────────┐
│ 文章代碼(AID): #1Oz8C0Qd (HatePolitics) [ptt.cc] Re: [討論] 根據本版蔡英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92419328.A.6A7.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314 Ptt幣 │
└─────────────────────────────────────┘
說明:
→ twflash: 阿扁好省錢 給他正確評價了嗎?? 林全沒有舉債空間?? 04/17 17:42
→ twflash: 那前瞻計畫是甚麼?? 特別舉債來的啊 一兆耶 蓋蚊子 04/17 17:43
→ twflash: 建設 很有錢啊 我覺得 你程度真的很低耶 04/17 17:43
→ twflash: 可以講一大篇廢話 對台灣幫助在哪??? 林全好省錢?? 04/17 17:44
→ twflash: 一點也不像阿 還敢跟我嗆聲 程度有夠爛 04/17 17:50
說我程度很低,說我程度很爛,構成公然侮辱
我想曾在PPLsea的判例中,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488353856.A.CD0.html
指明駡人學歷低,已有判例可循,指人程度低程度爛網路上亦可找到判例
我想試著檢舉看看,因為這很明顯指明道姓的罵已違法版規三-1
以上,謝謝版主
作者: twflash (.....)   2017-04-17 18:27:00
我沒有說你學歷低 是指經濟程度爛 依你說的內容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7-04-17 18:27:00
你沒有說我學歷低. 但程度低, 程度爛.這是你說的.算不算公然侮辱就請版主群定奪
作者: twflash (.....)   2017-04-17 18:28:00
你讀商的 經濟學只是這樣 不要見笑轉生氣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7-04-17 18:29:00
只是一旦此例無違規 莫怪以後大家都這樣開幹.
作者: twflash (.....)   2017-04-17 18:29:00
就事論事 就政治經濟層面討論好壞而已 也有人說
作者: twflash (.....)   2017-04-17 18:30:00
我不懂政治 那我也可以告他??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7-04-17 18:30:00
我的回應到此為止.看判決吧.
作者: twflash (.....)   2017-04-17 18:31:00
你說過我很多次邏輯不通 說我昧於事實依你的論點 也是公然侮辱?? 經濟程度很爛 邏輯不通哪個更嚴重??? 都只是客觀評價 你要不要查查法律再來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7-04-17 18:35:00
作者: twflash (.....)   2017-04-17 18:35:00
還是你法律程度也很爛?? 你法律程度很爛非常爛的話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7-04-17 18:36:00
我幫你找了出來 我問你 你的邏輯有沒有誤差
作者: twflash (.....)   2017-04-17 18:36:00
你就可以隨便覺得自己被侮辱了 因為你法律程度很爛
作者: twflash (.....)   2017-04-17 18:39:00
我覺得你經濟程度很爛 跟侮辱有甚麼關係 你就寫深一反駁我就好了 就這篇文章真的顯現不出你經濟程度很強阿大家討論 你也可以說我政治觀點很爛 不懂政治這樣也算對我的侮辱?? 你的侮辱也太寬了好吧 跟版主說明如下 我沒有說他學歷低 另外就他文章所說的經濟學角度 我認為程度不高 因誤他自己說他是讀商的 我認為他經濟學角度很低 程度不佳並非貶低名譽 如髒話或不雅言論等等 將使人名譽受損說他經濟程度爛 他可以寫得深入有水準一點就好了網路上常見討論用語 沒有侮辱的意思 他也數次說說我邏輯有問題 我都沒有提告 請考量以上諸點 謝謝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7-04-17 18:59:00
對了. 我再檢舉你一樣.特通知你.
作者: twflash (.....)   2017-04-17 18:59:00
另外原告斷章取義 原文明明針對經濟程度做討論他要剪成我說他程度很爛 有誘導濫訴之嫌他自己剪接我的文章 沒有全文轉載 算是濫訴吧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7-04-17 20:36:00
被檢舉人自己報到了 從回應起24小時 之後開始審理開始審理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7-04-19 01:19:00
綜論"程度很低"或"邏輯誤差"皆屬批評字眼,不鼓勵,惟強度似未達侮辱、威脅、謾罵、引戰之嚴重性,建議雙方以和為貴,無違規
作者: slcgboy (艾羅米)   2017-04-19 22:48:00
覆議如上hong888意見 不違規結案 不違規
作者: godispower (親愛的 .別鬧了)   2017-04-19 23:25:00
笑,板主群,你們這是變相鼓勵“說人程度低”“邏輯誤差” 不違規,我知道了,請記得此判
作者: twflash (.....)   2017-04-20 09:18:00
感謝版主 樓上是在威脅版主嗎?? 把政檢版當你家阿法律程度真的不是普通等級的耶從頭到尾告訴你以和為貴了 都跟你不如一起撤案你硬要以為自己是對的 拼命告到底 你的想法還真優秀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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