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舉人ID:ilovekurumi
二、被檢舉人ID:lucandy09
三、違反板規:
手機發文不方便複製所以截圖檢舉
http://i.imgur.com/7K6wEkI.jpg
http://i.imgur.com/sQ8cIEh.jpg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版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特定對象/群體定義:
a.PTT使用者,如ID/暱稱/代稱或討論上下文行為等,客觀可得知針對特定使用者
賤畜明顯為貶抑詞
另外檢查當事人上面所有他人推文後
確定僅本人提及"X2"該詞
故此人明顯針對本人進行人身攻擊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PVfKQx5 (HatePolitics)
lucandy09推文明顯針對本人人身攻擊
另外,希望版主m此文
以便未來可能訴訟的證據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