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RJzg-Du q5h67z 板規3-2

作者: negatron ( )   2018-07-19 08:49:23
一、檢舉人ID:
negatron
二、被檢舉人ID:
q5h67z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本版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2. c.非政治群體
四、違規文章代碼與說明:
#1RJzg-Du (HatePolitics)
推 q5h67z: 又是南部,南部人就是智障
地圖炮請版主盡速處理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8-07-19 11:59:00
本案受理,請控辯雙方針對檢舉內容做出陳述。已轉知q5h67z。請遵守政檢版規三-8、三-9、第七章等相關規定。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8-07-20 12:08:00
意見:違規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8-07-20 17:18:00
意見:無違規,如果這樣也要桶說某縣市智力測驗沒過不是也要桶?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8-07-20 23:05:00
智力測驗有無合格 跟 是不是智障,還是有很大距離,跟有沒有讀書比較有關係,但沒有根據說某群族智力測驗沒過,可視為造謠。本案審理意見如下:1.南部人屬於非政治群體。2.以『智障』形容南部人,屬具有明顯貶抑詞語。綜上所述,認定 q5h67z 違反政黑版規三-1。補充:雖然超過半數版主認定違規,但還是有版主不認同,建議此次違規僅以警告處分,後續有人以類似或相同的貶抑詞語再犯,以此判例為標準,直接水桶處分。請hong888、Neptunium回應是否同意此建議。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8-07-22 23:34:00
可是板規1-4有限制第三章不適用微罪警告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8-07-23 00:00:00
個人此次建議的重點不在違規程度的輕重,而是在版主對於違規的認定不一。換句話說,不是因為此次違規程度輕而警告,而是有版主認為是沒有違規,違規認定尚有其模糊空間,該利益可歸於被檢舉人。具體的標準,超過半數版主認定不違規,則判不違規;全數版主認定違規,則判違規;超過半數未達全數版主認定違規,則可先警告一次,並以此為判例,下次相同、類似的違規,則不再警告,直接判定水桶。具體的精神就是希望 判處水桶是全體版主一致認定通過 ,有任一版主不同意,表示這樣的處分標準、認定仍不夠明確,有疑義的標準,不適合直接處分版友。當然,這規定不是版規,只是個執行標準,須要三位版主有共識,若無疑義,本案就可以成為判例,相反,兩位版主若不認同這樣的建議,本案就直接處分水桶。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18-07-30 21:53:00
還是照版規直接桶吧
作者: hong888 (賴神勸童)   2018-07-31 08:31:00
我也贊成直接桶,過去審理是集到2個違規就可逕行結案,若採A大的提議,則每案皆須等到3位板主都裁判完才能做決定,時間會拖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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