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檢二-2.抗辯由板主推文/站內信告知受理後才得以進行..抗辯推文需依據板主進行控管才得以發言→這板規易被忽略你應該只是表示你以前的執事經驗..我指的不是你所謂的當事人(控辯雙方)的發言(只剩吵架你不理不用3-9控管,那被檢舉人(辯方)急著抗辯推文1串你不口頭警告制止發言並提醒被檢舉人 3-9違者證言不採用你是不是間接害了被檢舉人一錯再錯到哪都一直自以為沒錯倘若你口頭警告制止發言並提醒被檢舉人待板主進行控管(受理 通知被檢舉人進行抗辯)那被檢舉人就不會搞不清楚,並讓他知道有板規在那要遵守至於經口頭警告制止發言後依然故我者..這罰則板主再研議以下是前面所舉2例的被檢舉人的後續請參閱:
#1Uv96g-z (HateP_Picket) #1UvtR9Pv (HatePolitics)→ 水桶
#1Uvkw-YC (HatePolitics) → 退文 --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