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被檢舉不要第一時間為自己說話

作者: Gavatzky (My Prince)   2020-11-28 12:4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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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Va2FMql (HateP_Picket) [ptt.cc] [建議] 請問版規2-9直接?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03281878.A.D2F.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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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情況是
有些文章不實的規定
有時候版主不會給你答辯的機會就直接判違規
但有時候是可以答辯的
反正就看版主自由心證
既然如此那不如先答辯 至少有機會為自己辯論
不然版主看你不爽 不讓你答辯直接水桶
你再來申訴 那又更麻煩
作者: tn00270144 (吱吱拉屎生蛆蛆)   2020-11-28 13:00:00
10.所有檢舉案皆保障被檢舉人1次抗辯機會。嘻嘻!真有趣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20-11-28 13:06:00
違背政檢板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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