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板規2-9應修正

作者: kero2377 (睪固酮Boy)   2020-12-23 22:13:24
※ 引述《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之銘言:
: 第一
: 針對討論者附新聞或其他來源 可不歸咎為討論者故意造謠者 不罰
: 但被指正是不實報導或內容 仍應刪文 以免留存於看板影響大眾閱聽
: 第二
: 針對被指正造謠的報導記者或網路社群撰文者採取三振條款
: 經三次被轉文至板上 被指正為不實內容
: 看板應禁止看板使用者繼續轉錄該記者或撰文者的文章至政黑板
: 一點建議 請幾位板主參考 是否修正實施
我認為這條判定空間太大 很煩 我會提案直接廢除
要講甚麼都行版友也都成人了自己負法律責任 這樣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20-12-23 22:45:00
認同+1
作者: yien (菲比)   2020-12-23 23:01:00
認同+1
作者: larusa (最愛小熊寶貝)   2020-12-23 23:16:00
請板主儘速付諸實行,以利後續程序推進
作者: PReDeSTiNeD (緣)   2020-12-24 00:11:00
認同+1 普世間本來就很難找到夠具公信力的公正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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