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Xj_ZQRx zeuswell 政檢板規3-9、1-4

作者: TWTP2018 (台灣隊加油!)   2021-12-14 17:58:47
一、檢舉人ID:
TWTP2018
二、被檢舉人ID:
zeuswell
三、違反板規:
第三章 檢舉文管理辦法
9.檢舉案張貼後,抗辯推文需依據板主進行控管才得以發言,違者證言不採用
其餘非相關人等(檢舉者/被檢舉者/板主外),不得任意發言,違者水桶7天並刪除
第一章 總則
4.除言語攻擊/謾罵攻擊外,違規情況不嚴重應採「微罪警告」,當累積犯滿上限3次警告
下次違規採正常水桶天數處置並不記前科,往後違規不得再採警告判決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文章代碼(AID): #1Xj_ZQRx (HateP_Picket) [ptt.cc] [檢舉] #1XjmSur7 zeuswe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39446746.A.6FB.html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1-12-14 18:17:00
是喔,我列出的檢舉文串,是最近一個爭議案版主認定的,包含現任「N版主」你拿kero2377舊案來講,我就一句話,判罰可以、大家上小組講。你檢舉幾案我照樣會來推一樣的話證言不採用、我上訴一樣會講同樣內容,如果有版主要判就大方判我自己能接受版主放棄管控 "但仍限當事人與版主發推文"這段話是跟w/n同時期的s前版主推的,所以算3位認定不違規吧?8小時後你應該會繼續檢舉吧,我就不跟你浪費時間了,反正最後有事就小組見,不要跟自己有關的案最多只敢待在政檢對了。我是想說rrrxddd跟鳳凰0在kero硬要講之前都是判未達的,你列出的推文其中判例都有2位認定未達,臨時給我給違規我也是笑笑啦,後來改判別人案子我問過當事人,根本沒收到警告通知,懶得跟他們計較而已,不過你這幾案我一定計較另外你覺得只有kero他們那幾任的才叫重點,現任的都是笑話的意思?看完明顯知道是爭議項目吧?早叫他們寫清楚不改。上一案爭議項目最近在組務是撤銷警告的判決喔
作者: Neptunium (第九十三號元素)   2021-12-22 02:48:00
意見:無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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