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他板事務?建議自刪?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2-03-10 17:04:15
看不懂有人在批評什麼他板板務
根據板規:
7.政黑板嚴禁於板面上發文討論他板板務(公告、修改板規與之內容),違者刪除。
提到「他板」時不討論公告、修改板規,哪裡有違規啊?
s3z15a3z15a板主去叫人自刪那篇是「他本人的申訴文」,這不在板規禁止範圍耶。
該ID本人在組務板的申訴文,哪裡是板規禁止的「公告、修改板規與之內容」?
要叫人自刪,先講是依據哪一條板規好嗎?
政黑板的板規並沒有「請勿討論他板」這六個字的限制,
雖然新板主上任很怕事,有人喊就去警告是可以理解的,
但要在推文叫人自刪之前,請先讀一下自己管理看板的板規好嗎?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10 17:13:00
但尚市長都被桶了。他申訴文都po出來,判違規可能也不為過沒,他沒po,之前八檢的檢舉文po出來也是他版版務範圍他是講他的選八卦的政見的沒有,是2-7七天沒錯順帶一提,我不覺得版主怕事啊,講版規版務範圍都要被判鬧版。你覺得呢可能要找找魔尊之前小組申訴的案看看我記得他申訴不少類似案子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3-10 17:25:00
就2-12,我就不多說了,我做提醒動作,如果是被申訴的人來用這條檢舉,也蠻合理吧他自己申訴但是也有被申訴人阿..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10 17:26:00
之前只講4%版也是版違規。魔尊的案子#1XXu4pO9 (HatePolitics),這文被判違規要查看男看,他申訴的案太多了,可能有類似判例才判違規也說不定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3-10 17:30:00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2-03-10 17:30:00
置底有上一任的公告勸導 不要帶入他板事務 不過那個算是對於八卦的案件 跟這次情況不同還是建議板主群先討論過 有個結論再進行處理因為目前板規是還沒修訂完成的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3-10 17:31:00
是要依據板規還是依據其它人解釋?
作者: Rrrxddd (RRXD)   2022-03-10 17:31:00
別吵惹 我來惹
作者: liam1984 (雞巴人13)   2022-03-10 17:32:00
T董可以參考陰陽人檢舉的那篇 我判的標準在2-7未違規 因為沒討論到它板板務2-12我要求當事人來答辯 而他不過來 2-12就判違規了 2-12比較容易成立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3-10 17:32:00
那你的意思是若遇到小組長板規形同虛設?
作者: Rrrxddd (RRXD)   2022-03-10 17:32:00
我認真問一個問題喔 6-7 把細項列出來2-1 2-2有沒有算在內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3-10 17:34:00
我並沒有在3-3看到關於2-12的板規補充
作者: liam1984 (雞巴人13)   2022-03-10 17:35:00
對 你說的沒錯 如果沒有明確違規這兩個點 我們不會太過干涉 我不希望2-7 跟2-12被擴大解釋導致大家的言論自由受限所以這點我們處理的時候也考慮很久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2-03-10 17:36:00
之前八卦那篇 是有公告跟罰則 說35天這次情況又不太相同 不是遇到小組長形同虛設 而是板主判決 是要依照組務判決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10 17:36:00
有人對你真好,我發文問版規問題他會說不要吵架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3-10 17:37:00
我依據板規,若板規沒有就是沒有,若小組長解釋板規,那也是要修正板規後,我無意解釋小組長判決,但,白紙黑字板規就是在那,除非有相牴觸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2-03-10 17:38:00
所以要嘛這次的開趴 版主群討論共識 或者諮詢小組長不然目前s3z板主那樣的做法 可能會有問題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10 17:38:00
小組解釋100%比較大啊,何必浪費時間讓人申訴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2-03-10 17:40:00
要直接警告刪文開桶 至少要等板規修訂完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10 17:40:00
小組說版規沒給版主自主裁決的心證空間,他們還不是都超譯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3-10 17:40:00
我先說明,我並無對相關人等做懲處,若懲處我會用公告方式,也並無出現”口頭警告字眼”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3-10 17:43:00
我說請問討論他板,請自刪,這沒錯呀z大,我覺得討論是這樣,一案歸一案,有問題也申訴了,希望可以就此事討論嗯,請檢舉我,沒意見我不回避我犯的錯誤,這是我的態度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10 17:47:00
原本我決定不發建議文講、現在我以後連推文問你們的處置方式是不是有問題也不問了,誰敢問啊。問一問就要判鬧版以後都直接申訴案小組見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2-03-10 17:49:00
我覺得板主刪掉那些推文 然後另發一篇解釋就好 畢竟是有權限的不刪掉的話 那個留著反而會繼續讓發文者誤會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10 17:49:00
麻煩踢董留給我晚上忙完檢舉
作者: cross980115 (嘆息之雨)   2022-03-10 17:50:00
要勸導的話至少板主群合議 另發公告 然後加速板規修訂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3-10 17:50:00
文字無法呈現當下的情緒,我可以理解你的想法
作者: liam1984 (雞巴人13)   2022-03-10 17:51:00
我們下週會開始啟動修版規的事務現行版規2-7 2-12爭議算大 現階段不先處理影響很深 再來不少版友對這兩條意見很多 板上對這兩條的怨氣也不少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2-03-10 20:48:00
馬上檢舉了一個2-12明顯踩到的,請板主參考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11 03:45:00
重新看t董的推文就講到我很在意的點啊,就是換了個版主版規的解釋跟標準就換一輪,現在還要拿1-5的「視情況」套用到其他版規上。感覺就好像往setzer的回頭路走,只是現在有三個同一位小組長解釋如果換了版主就不適用,他大概看人家一直申訴同一條也會煩吧?當初我發文提醒上一任版主關於2-12「特定對象」定義的小組解釋好幾次,結果版主沒在信倒,小組直接回陰陽人的文在念https://i.imgur.com/xaml5tq.jpg所以還有人要質疑小組解釋的版規跟自己理解的版規?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3-11 07:33:00
此篇發文者討論2-7與2-12,若討論其它條文解釋,我不回應
作者: TheoEpstein (Cubs)   2022-03-11 13:49:00
他貼的那張圖寫「第二章第十二條」,一樣是2-12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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