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YDSfKmk zeuswell 政黑檢板規7-2、7-3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3-26 12:46:19
一、檢舉人ID: JustSad
二、被檢舉人ID: zeuswell
三、違反板規: 第七章 一般罰責性板規
1.除在相關板面提出申訴與板務處理外,禁止轉出本板文章,違反者處以
水桶90天之處分。
2.本板發文與推文之內容,除受政黑板板規第三章言語/漫罵攻擊規範外,
且內容限討論板務相關,另嚴禁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誹謗、
酸人等行為,經板主群多數決認定違反者,處以水桶90天之處分。
3.禁止鬧板之行為,鬧板行為包含但不限於惡意多次違反政檢板板規、惡意
以推、發文方式影響板主判決、對板主判決或程序進行強烈情緒性及爭議
性言語等,經板主群多數決認定有鬧板事實行為者,處以水桶180天之處分。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文章代碼:#1YDSfKmk
文章網址:http://www.ptt.cc/bbs/HateP_Picket/M.1647692372.A.C2E.html
根據小組長最新裁示:
文章代碼:#1YFchNOy (L_SecretGatd)
文章網址:http://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648257751.A.63C.html
看板秩序應該從嚴認定,zeuswell在該檢舉文下3/22日後留言,與檢舉文主文內容無關。
請判處90天或180天。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26 13:03:00
以下按照政檢版規前24小時為我答辯時間回文我什麼推文達成7-2挑釁、謾罵、引戰、人身攻擊、毀謗、酸人?反倒是你3/22後說:不會說版主們徇私舞弊這是有什麼意義?是要酸人還是?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3-26 13:07:00
公務看板若要維持秩序,小組依板務站長判例,是可以允許板主建立更為嚴格的規範,以保持法庭寧靜。意即,小組對公務看板的秩序維持是以最高標準來看待,請板主群予以改判。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3-26 13:08:00
另外7-3,我推文哪邊影響版主判決?判都判完了,既判決對我有利,我為何影響判決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3-26 13:08:00
以上是你到組務檢舉我的小組長裁定,球是你發的,問我?
作者: s3z15a3z15a (順啦)   2022-03-29 08:44:00
建議:未達,待其他板主確認。
作者: sos007sos (嘻嘻)   2022-03-29 08:46:00
未達,另建議:雙方未來請注意用字遣詞,避免造成他人誤解。
作者: liam1984 (雞巴人13)   2022-03-29 11:13:00
同意未達標準 但雙方注意用詞 zeuswell你的答辯時間就專心答辯就好 我們會看 不用他講一句你就回 這種狀況嚴重到吵架我們會制止 以後注意 不用理他你就沒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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