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小組長說明,請板主群新增站規對應之板規作為法源依據,
此為站方明訂之板主責任。
意即:
請加入站規之,一-六-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說明:
站規說由板主認定,小組長說要有板規依據,
總不會因為板主說沒有板規,就不用理站規,發生板友無法檢舉這種事。
而且板規受站方管轄,法源我也貼出來了,再勞煩板主費心,謝謝。
參照:
┌─────────────────────────────────────┐
│ 文章代碼(AID): #1YFcOBwv (L_SecretGard) [ptt.cc] [宣判] arsonlolita 申訴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SecretGard/M.1648256523.A.EB9.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本案使用者遭檢舉違反板規,隨後修正文章,兩位板主認為已修正判定未違規;
小組認為,針對板規 1-1 的部分,經前群組長判例 #1W1QOyuO (About_Life),
仍需板規作為法源依據
附件:
站規
#1CejqUcS (Violation)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
組規:
#1Ww9VUvr (L_SecretGard)
第四章 檢舉相關
第 9 條
本組僅受理板主之行為檢舉,如板主違反群組規或本組組規、
本站有關板主權利義務及板務管理之各項規定或有其他不當行為,
得於本組提出檢舉。檢舉需檢附以下文件:
一、證明文章或相關證據。
二、引用站規、群組規、本組組規或該管板規。
三、溝通信件記錄(熱線水球記錄)。
檢附要件缺少者,將行通知,未於通知時效內補齊者,得不受理檢舉。
板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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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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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板接受中華民國政府頒布之法律,教育部學術網路公約,以及PTT站方制定之站規管
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