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第三章的水桶要跟第二章脫鉤才對吧?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8-24 21:39:09
如題,認真討論
我之前就說過了
要不是發現有個人第三章、第二章水桶是一起算的,不然我也沒發現改成這樣
有一個人前面都犯7天、7天、7天,最後一次35居然是35*4
然後假設是35天、7天、7天、7天
居然變成7*4
這算法比變形工時還變形吧
然後我是覺得容赦要回歸才是
版規只計算一年內的前科
如果有人(如:桶尼)犯規加前科水桶370天
但是等他桶完之後,居然就前科歸零
下次從基本或是各章規定的水桶天數開始算
這樣不奇怪嗎?
作者: remprogress (rpg)   2022-08-25 00:26:00
現行版規是這樣沒錯可以改成相同天數才累積另外被桶一年造成前科歸零我認為是可以配合選舉改成2年內畢竟選舉期間會出現大量違規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2-08-25 12:38:00
之前就是有脫鉤啊我猜是因為新任版主們懶得分不同檢舉天數所以乾脆一次算,但要知道有的可是180/90的,也差太多,又不是只有某些族群才有犯規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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