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為你們第一天就會改,結果居然沒動靜.....
前一任板主群把檢舉文改到「一天只能一篇」,
還是用24hr這種規定,甚至還威脅會水桶。
第三章 檢舉文管理辦法
1.檢舉文24hr內限發表1篇,時間內超貼文章不受理並刪除,且168hr(7天)
內禁止檢舉,於168hr(7天)內再度發表檢舉文,處以30天水桶之處分。
新板主上任,這個可以改掉吧?
建議是:
一、一天三篇(看日期,超貼當然是看日期,什麼24HR...?)
二、超貼不受理但不水桶
三、惡意超貼經"公告"警告後還依然超貼才水桶
實名檢舉,應保護吹哨者,而不是解決提出問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