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騷擾問題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23-06-22 11:13:52
※ 引述《Lailungsheng (狼不會入眠)》之銘言:
: #1aX-zbm0 (HatePolitics)
: meredith001板友最近常在我文章下面貼我在他板的個資,
: 當然個資法好像沒有規定不行,
: 但這樣算不算性騷擾啊?
: 我看他一直貼,就覺得菊花一緊,
: 貼文章打臉就算了,重複貼特定圖...
: 感覺想對我做什麼,這種行為可以用板規處理嗎?
: 還是建議走法律途徑?
:
法律是法律,版規是板規.....
https://bit.ly/3NmIS57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2條 第一項
個人資料:
指自然人之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
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
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
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
該連結只是貼你的血型是B型、職業是送貨、學歷是高中生,但能
因此得以識別出你是哪一位嗎?顯然不行....
翻成白話文,該連結的內容,不屬於個資法第2條第一項所定義的
個資,當然也就沒有違反個資法的問題。
至於版規?依據政黑板規 第四章 鬧版 規定中 第4點 規定:
*****************************************************************
竊取個資/影射或透漏他人個資等內容或連結.....
禁止發/推文於本板,違者文章退文刪除水桶90天,推文刪除水桶1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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竊取?因為是你自行在他版公布的,不算竊....
影射或透漏他人個資等內容或連結?這條不以『是不是受害者自行公布』
為判斷要件,只要是他人個資,那怕個資擁有者是自行公布,也不能在政
黑板討論(這規定我很欣賞,個人認為政黑板不是討論個資的地方,就算
自我介紹也不行)
所以,這條板規的重點在於他貼的那個連結是不是個資?
重申一次,法律是法律、版規是板規,就個資法而言,那個連結識別不出
你,就不算個資,但是版規?那就看三位版主的認定,版主的認定不必然
與法律標準一致。
至於性騷擾?看了自己的血型是B型、職業是送貨、學歷是高中生的資料
會造成菊花反應,這蠻異於常人的....檢察官受理的機會應該不大....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3-06-22 13:55:00
那我有個問題,那個連結提到職業,然後裡面的英文就是我pttid,你說能不能識別?我可以說這串英文,不會有重複,那識別度是不是100%既然大大都開課了,再借問一下,自然人姓名有包括外文姓名嗎?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23-06-25 10:03:00
職業?送貨那麼多,foodpanda、新竹貨運、黑貓....等等能識別出哪一個"個人"?最多只能連結出 Lailungsheng 是個送貨員....能因為『Lailungsheng是個送貨員』識別出這是哪一個人嗎?這不是法律問題,這是中文邏輯問題。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3-06-25 12:23:00
對,我的問題也不在法律,而是原po說的這條板規的重點在於他貼的那個連結是不是個資?職業是不是個資?這應該不是中文邏輯再補充一個:如果Lailungsheng是個送貨員識別不出一個人,那麼3-1謾罵的xxx是隻狗,要怎麼識別出一個人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23-06-25 13:50:00
Lailungsheng是個送貨員=>是不是板規定義的個資,由版主認定。版規三-1,違規要件,只要確認攻擊的是板友,就算違規,不需要確認板友是哪一位....是不是人。
作者: Lailungsheng (原來我是蕭遠山...)   2023-06-25 14:07:00
那就沒事了,我想說白紙黑字的個資也能提到邏輯,我就蠻疑惑的,畢竟白馬非馬還是要繳稅上述更正,畢竟指定人名+你老婆給人幹都可以當討論(我的另一個檢舉判例),那麼白馬非馬在本板是不用繳稅的,這就是本板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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