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 #1awTVN9H ivq87541 板規4-4

作者: ALOVET (AKB48 さいこう!)   2023-08-26 23:46:05
一、檢舉人ID:ALOVET
二、被檢舉人ID:ivq87541
三、違反板規:
第四章 鬧板
4.危害公眾言論/色情/自殺/煽動、唆使他人自殺/病毒/竊取個資/影射或透漏他人個資等
內容或連結,禁止發/推文於本板,違者文章退文刪除水桶90天,推文刪除水桶180天。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1awTVN9H (HatePolitics)
前篇作者b1754088跟此文章內判決書的事主完全是不同人
ivq87541未經查證便隨意張貼與使用者無關的判決書
企圖影射且詆毀他人名譽
雖然我並非此次事件的當事人
但此二人我都有接觸過,也知悉其二人的PTT ID
所以可以確定b1754088並非是判決書內文中的人
被檢舉人想在政黑板怎麼黑館長是一回事
但是直接點名板友並且拿完全錯誤的資訊來做惡意誤導
我認為必須嚴懲這類行為,否則一個使用者的清白就這樣被抹黑了
若ivq87541能舉證b1754088跟判決書內的洪先生有所關聯,麻煩請提出相關證明
若有需要我也可以私信給板主洪先生的PTT ID 請板主向本人查證
洪先生目前正與b17進行官司訴訟中,他本人並不想曝光ID給b17知道,故我只能提供站內信
煩請板主詳查此案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08-27 00:14:00
不用在這舉證,本板禁止影射、透露的個資行為,個人認為不一定得確認為本人與否才是違規標準。三篇判決書其中一篇可查疑似被揭露者的之前就讀學校,以及其他不相干民人牽涉在內,有時ptt內的東西公布都不一定可以,何況是ptt外的糾紛、內容也非經新聞等媒體傳播過,認為本案純屬私怨,故意見違規待判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08-29 10:00:00
違規 使用者違規第二編1-6 非公眾利益及本板板規所訂個人恩怨 影射他人個資
作者: ALOVET (AKB48 さいこう!)   2023-08-29 13:46:00
感謝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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