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檢舉人ID:
t21
二、被檢舉人ID:
meredith001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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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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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文章代碼(AID): #1b4tsODl (HatePolitics) [ptt.cc] [新聞] 盼保障孩子就近入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95776152.A.36F.html
在我的推文下寫髒話 目幹喔?
根據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107年度上易字第2143號
罵人目幹兩字屬公然侮辱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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