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3-11-30 01:16:29一、檢舉人ID:
Pietro
二、被檢舉人ID:
beaverz
三、違反板規:
※此項請直接複製完整條文貼上,切勿只寫板規編號※
第三章 言語/漫罵攻擊規範│
判決要件:[特定的對象/群體]與[明顯貶抑詞語],需兩者皆有應視為言語/漫罵攻擊。
1.本板不鼓勵言語攻擊,發/推文皆受規範,違反本章規定者水桶35天。
四、違規文章之 文章代碼"與"網址(以利電腦查詢作業) 與重點說明:
文章代碼:
#1bPsBHz6 (HatePolitics)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01274321.A.F46.html
http://i.imgur.com/Exdr8SU.jpg
內文直接點名本人ID,也就確定在指控本人
該留言宣稱本人人間失格。說本人噁心。
更指控我迫害人權。
致使本人身心俱疲。
提及意外過世人士「的下場」,並要本人小心報應。
致使本人心生畏懼。
因此選擇訴諸板規。
望板主秉公處理。
以上。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12-01 21:11:00轉
作者: beaverz (海貍咖啡館) 2023-12-01 22:24:00
請問說明答辯可以用回文嗎?還是只能留言?抱歉因為第一次被檢舉不太清楚規則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12-02 00:37:00推文即可
作者: beaverz (海貍咖啡館) 2023-12-02 02:26:00
首先,檢舉者某P帳號1.“幫助當權者迫害吹哨者人權”→是事實。2.“每天在板上造謠帶風向”→也是事實。3.某P帳號在板上早已是惡名昭彰的、專替某陣營帶風向的”疑似”網軍帳號。數年來幾乎每天在板上轉貼新聞帶風向,其中許多為”不實資訊”或”惡意不實解讀”。4.本人在板上和某P交手超過一年,經常好言提醒他,不要說謊造謠違背良心帶風向。這樣的行徑和大家最唾棄、討厭的網軍無異。5.某P面對這樣的提醒,數次回報以嘲笑和洋洋自得。6.於是本人提醒他,做壞事老天爺會有報應。不要不相信報應。7.就像板上多數人唾棄的網軍,也許暫時躲得過法律制裁,但上天的報應,有一天終究會到來。8.“搜尋政院王牌小編”→提醒他做壞事可能有的報應和下場(上天給的懲罰)9.所謂的"報應",當然不是本人會對他如何?而是自然宇宙法則的審判或處罰(像是天災或是意外)。10.希望某P夜深人靜時照照鏡子,面對自己的良知,不要再做說謊造謠帶風向這種令板上眾人唾棄的行為了。11.以上。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3-12-02 08:55:00我是人類,他僅僅因為我引用英國法院判決結果就說我沒資格當人。這在各種倫理人權概念上都不符合常理。每天在板上貼新聞錯了嗎?如果我的資訊錯誤,大可透過舉證或是文本分析做出反駁,然而這位每每都是丟一句「說謊」或是「才沒有」然後就接上一堆侮辱用詞。 我怎麼能接受這種待遇呢?板上眾人唾棄?我看不見得耶。我這些只是為了針對該帳號為了將我個人「非人化」所提出的理由做出反駁。 不希望離題。 就此打住。
作者: beaverz (海貍咖啡館) 2023-12-02 11:15:00
某P帳號帶風向的方式,就是刻意扭曲文章主旨,忽略不利己方的事實,然後曲解法律或常識…等等,本人數次善意說明解釋,提供正確觀點知識給某P,希望他不要用扭曲事實的方式帶風向,騙板上不懂(不知道詳細來龍去脈)的人。經過多次勸告,某P卻往往更加變本加厲。因此只能提醒他,做壞事很得意沒錯,但不要忘記偶爾面對自己的良心,還有老天爺最後的報應。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3-12-02 11:18:00你只有一直宣稱我說的是錯的,是說謊。 可是卻沒有對你的指控做出合理解釋。我不認為直接宣稱我曲解文章主旨是一種善意解釋。有自己的觀點很正常,但是因為觀點不同就把對方非人化實屬過份了。我實在不曉得照實引用既有文件並提出個人見解,會是一種需要被指控說謊,甚至非人化的行為。
作者: beaverz (海貍咖啡館) 2023-12-02 12:30:00
某P你程度不好就應該虛心向他人請教,而不是當別人好心提醒指正你的錯誤理解,卻用嘲笑的態度面對他人指正說明的正確知識,還成天洋洋得意,“幫助當權者迫害他人的人權”。我批評的是這樣的行為本身。但根據我們交手的經驗,我覺得你的這些行為根本就是故意為之,所以才覺得噁心、可惡至極 ^^。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3-12-02 12:39:00如果對方真的會基於邏輯點出我的引用不符原文之處,我自然會接受指正。 但是每次都只會丟一句「說謊」「帶風向」就了事的做法令人無法認同。 更何況還直接說對方沒資格當人。 嚴肅的說,這種將人非人化的行為才是違反人權的開端。
作者: beaverz (海貍咖啡館) 2023-12-02 13:30:00
某P又在誤導帶風向,我其實都有解釋說明,“為什麼是先口試是再交論文”、“為什麼升等資料(非個資部分)應該要公開”、“什麼叫作有繳交論文”、“大學唯一正式收藏論文的地方就是學校圖書館”…等等。一開始我覺得某P可能是因為沒寫過論文不了解這些流程而做出錯誤的解釋?但後來發現他根本是刻意扭曲常識帶風向,才會提醒他不要做這些虧心事。除了對自己的名聲不好,也會讓家人蒙羞。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3-12-02 13:46:00英國法院判決書的確提到繳交論文,然而你卻一句「說謊」帶過。 你對法規的解讀就不符合主管機關幾十年來的解讀。你講圖書館就跟我引用的法院判決不衝突。 畢竟判決書指出也提過收藏情況不影響學位頒發流程的合法性。 不論如何,這些都不構成你針對我進行非人化言語攻擊的合理理由。如同野狐丸說的一樣: 我 是 人 類!更正,斯奎拉。 尊重。尊重。
作者: beaverz (海貍咖啡館) 2023-12-02 14:12:00
你當然是人類,但是你的“行為”呢?(刻意扭曲文章意旨)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3-12-02 14:15:00我看不出明明Richardson報告中的判決書的確提到論文繳交,而我照實引用這點有什麼扭曲。而且這都不構成將人非人化的理由
作者: beaverz (海貍咖啡館) 2023-12-02 14:17:00
傳聞證據中曾經“提到”“可能有論文” 和 “法院判決有論文”,這兩者有多大的不同你不知道嗎?還是你要繼續裝傻?故意的?我提醒你要注意自己的良知,才對得起自己,對得起家人,才配當一個正當的人(道德標準)。你的“行為”是可以受收公評的,不是嗎?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3-12-02 14:32:00法院判決的確確認有論文,並非所謂的傳聞證據。任意把人非人化並不是公評。除非你認為Richardson的報告對於判決的引用造假,不然沒有理由在這裡指控我把所謂的傳聞證據當成法院判決結果。 同樣的這不構成將我本人非人化的合理動機。
作者: beaverz (海貍咖啡館) 2023-12-02 14:51:00
又來了,現在要換成扭曲“非人化”了嗎?回到本檢舉文主旨,我只是“提醒”某P檢視自己的行為,不要做違背良心的事情。如果某P覺得自己的行為站得住腳,對得起道德良知,那自然就沒有所謂“報應”的問題了。也不需要心生畏懼,不是嗎?
作者:
Pietro (☞金肅πετροσ)
2023-12-02 15:10:00我打從一開始就是針對非人化攻擊做出檢舉,不是「現在」才提及。你不想解釋所謂的「傳聞證據」指控也沒關係,反正這也偏離主題了。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12-02 15:14:00你們也不用推太長,有重點就好
作者:
Rrrxddd (RRXD)
2023-12-04 19:03:00意見 偏向違規
作者:
zeuswell (zeuswell)
2023-12-04 19:32:00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