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valenci (birdy)
2010-11-11 14:59:15但是如果有人不自愛去他版挑釁,
引發對立,
造成版面混亂,
若情節重大,
將列為不受歡迎之版友。
未來若類似longstay版友之事件再度發生,
那麼不論是什麼理由,
只要去其他版挑釁遭到他版懲處,
他版如何懲處,本版必要時比照辦理。
===========
在別版po 文只要沒自己嗆我hatepolitics來的
甘hatepolitics啥事??
你這種說法好像longstay是歸hatepolitics管的?
別人因此要過來鬧就依版規呀
你也落入只要在政黑po過文政黑就要負責的怪論?
那我去elephant板戰過也算政黑要同時處罰?
那在hp po過文的偏綠在某版也被水桶?
作者:
aixm (aixm)
2009-01-11 15:00:00支持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01:00
政黑板主的管轄區域還真大 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09-01-11 15:02:00熟客?很少看到longstay說.看他最後的文章也是1.2年前了
作者:
manfa1e (戰神出現 請肅靜迴避)
2009-01-11 15:02:00l某近半年在本版只有八篇文章,管他有對號入作之嫌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02:00雖然我的推文被刪了,不過我還是要說一次只要是藍的都是這裡生出來的,就像世紀帝國的城鎮中心一樣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09-01-11 15:03:00請給我黃金!
我也沒有管他。我的公告只是言明,未來若有類似事件。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09-01-11 15:04:00木よきります 伐伐伐木工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04:00
[問卦] 有沒有特定板友歸屬特定板之板主管轄的八卦???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09-01-11 15:04:00老朋友?這裡有人跟他稱兄道弟嗎?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09-01-11 15:05:00[超幹] 房長是白癡嗎 怎沒把作弊關掉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05:00
每個板友都是獨立的個體,板友有專屬"某板"管轄嗎???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07:00再度發生 他版如何懲處,本版必要時比照辦理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08:00板規禁提他版事物 板主卻想配合他版處罰?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08:00robinhood
作者:
ssnlee (來治猩猩的我)
2009-01-11 15:08:00等登~遭了是世界奇觀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08:00
板規可以這樣無限上綱嗎?????????????????????????
作者:
k5678 (印度咖哩)
2009-01-11 15:09:00連我阿麼都比你厲害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09:00
[問卦] 有沒有政黑板規之效力及於他板的八卦??????????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09:00你這樣不就認定longstay你管的 他鬧他版 你在這版提他幹嘛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10:00有一隻鳥飛過我的城鎮中心,難怪你會勝利,看來我該讓賢了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10:00自以為long屬政黑而來亂的全砍就好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11:00沒有說一定 就是錯的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11:00
「必要時」??? 真是一個模糊抽象的公告文字呀 XDDDDDDDDDD
作者:
BARBLE (粉紅小象)
2009-01-11 15:11:00很好奇 政黑這樣一縮再縮 有得到花果山的尊重嗎?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11:00期待什麼尊重的根本是非理性思考XD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12:00那某版會po一篇你們不要去hp鬧 必要時????
他人來鬧本版,若涉及公幹版友,一律依版規2-2懲處。
作者:
BARBLE (粉紅小象)
2009-01-11 15:12:00版的尊重嗎?我從沒看到 不過倒是看到政黑不斷的壓縮自己的
作者:
BARBLE (粉紅小象)
2009-01-11 15:13:00空間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13:00
既然已經有板規2-2了 我真不知板主剛發那公告是什麼意思 ^^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13:00做好你份內事好嗎?割讓管轄權?因為特別怕某版?
作者:
BARBLE (粉紅小象)
2009-01-11 15:14:00所以我們在別版發言 像我在黑特和starjim嗆聲他一直噓我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14:00大家不要把怒氣發到版主身上啊,這事又不是版主去惹的
作者:
BARBLE (粉紅小象)
2009-01-11 15:15:00然後黑特將我和starjim一起水桶 那我也是將爭執帶入他版?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15:00象版發現我po過hp 來要求你理不理?這板錯這板罰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15:00
我建議可辦理板友之"板籍登記",以確定板友將來歸哪個板管轄.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16:00不然大家選我當板主好了,我保證大家仇恨都會轉向我XD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16:00別板做錯你還考慮在這板聯罰?這啥?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16:00
之前不是轉向過了? XDDDDD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17:00linhsiuwei:不管是哪一版,總之請勿至他版挑釁。不然呢?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17:00如法泡製對我來說是小事一樁XD
因為這個人造成兩板對立,我想兩板對這個人同時懲治是合理的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18:00
我常在政黑po文,難道我將來跑去別板鬧板,也要被政黑板主罰嗎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19:00搞清楚 別人要過來鬧是你要管的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19:00
我常在政黑po文,不代表我專屬為"政黑板友"吧?
作者:
BARBLE (粉紅小象)
2009-01-11 15:19:00看來我以後還是少出沒黑特為妙
作者:
wwDDww (DD)
2009-01-11 15:19:00爽
不想因為別的人怎樣導致政黑無辜被拖下水,就請自律。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20:00lin793156:因為這個人造成兩板對立 所以有蔗園種想法的人
這還是一個自由的社會嗎?發文還要看綠腦的臉色 我操
作者:
BARBLE (粉紅小象)
2009-01-11 15:20:00你桶無腦吱也沒用 無腦吱都是在特定事件時才會出現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21:00身不由己咧 誰施壓嗎?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21:00板主總是要講一些原則性的話嘛,反正大家知道自己的作法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21:00
兩版對立??? 不知是否對立,是由誰來定義的 XDDDDDD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22:00某些腦補的說某兩板對立你沒還跟風咧
linhsiuwei:有些事版主也是身不由己。 沒辦法高層跟綠
作者:
BARBLE (粉紅小象)
2009-01-11 15:22:00只怕以後政黑可以說的事越來越少啊 因為都自我限制了
作者:
ohoho (喔呵呵)
2009-01-11 15:22:00爽 啊哈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23:00像我都沒在怕的啊,什麼版我還不是照看照發言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23:00又不是去別板還冒稱代表權 EX: 我政黑的 你門XXXX
現行狀況下兩板並沒有對立,我意思是如果對立了,這樣OK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24:00今天是被腦補的(這id政黑發過文咧) 板主你還跟風
大家都知道ptt高層是綠的 大家低調一點沒什麼不好言論自由有啥屁用?高層有理會政黑的回文自由嗎?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24:00
為什麼某板友鬧他板的行為,某板友就變成"政黑板友"?????
開放噓文啦 板規2-10這個惡法也要廢除!!!!!!!!!!
作者:
BARBLE (粉紅小象)
2009-01-11 15:25:00看來以後少去別版發言 免得被戴帽
他板事務關政黑屁事 他在別版鬧是他的事 與政黑無關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09-01-11 15:25:00噓文不是這個版有權力開放的.這是被高層規定的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25:00他板沒版規了喔
作者:
jimei2 (我感覺)
2009-01-11 15:25:00聽說前陣子教育部發文事就被說壓迫言論自由了 相對下...恩
我保證在我能力所及的範圍內保障大家暢所欲言的言論自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26:00
除了2-10以外 , 4-4也是惡法
。有些事鬧大了引起高層注意,政黑又受不白之冤,相信大家都不樂見。所以請多擔待包涵。感謝。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27:00
能力不是很大的話 就請下台 換更有能力的板主上台 謝謝^^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27:00你有種就說誰說的呀 少數拿這些唐塞
作者:
imwct (PONY)
2009-01-11 15:28:00沒有人會腦殘到文章附註「來自政黑」「政黑派來的」這樣吧?
作者:
BARBLE (粉紅小象)
2009-01-11 15:28:00說嘛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28:00
政黑又受不白之冤 ? 板友個人行為 干政黑什麼事呀????????
人在屋簷下 不得不低頭 哪個板主願意當賣板賊?大家不要一時衝動連這個園地也失去了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28:00人家某板可以批教育部你確跟我門說不要惹ptt高層?
作者:
BARBLE (粉紅小象)
2009-01-11 15:29:00批教育部算什麼?連總統該版都可以批了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29:00
===========政黑板乾脆改名為"八卦政黑" 如何??? XDDDDDDDD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30:00你記得你的指控喔 果然高層在壓hp 去你的友版爆卦呀
作者:
BARBLE (粉紅小象)
2009-01-11 15:30:00吐嘈版的火力都比政黑猛了
作者:
imwct (PONY)
2009-01-11 15:30:00吱歪來政黑板吱歪 數字版會桶嗎?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30:00
政黑乾脆也歸八卦板主管轄算了 哈哈哈哈 XDDDDDDDDDDDDDDD
到時候ptt高層一個按鍵一案,版主的帳號不見了怎麼辦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31:00那兩條好像都是我在任的時候訂的啊~
版友個人行為當然無關政黑,但有心人士要加以連結,欲加之罪何患無詞的道理相信大家都明白。所以只能小心點,唯一能做的就是不要讓別人抓到把柄就是了。
反正我是無所謂 政黑要被惡搞 就直接去吱掛鬧 沒再怕的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31:00
那兩條的確是惡法 (無誤) XDDDDDDDDDDDDDDDD
作者:
imwct (PONY)
2009-01-11 15:31:00「怕了你了, 數字!」 這樣?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32:00我覺得不是惡法啊,本版討論關本版,政治人物都幹不完了
作者:
BARBLE (粉紅小象)
2009-01-11 15:32:00早就連結了不是?小緯你不會以為他們沒連結過?IBIZA當初是怎麼死的 你該知道吧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32:00
至少 "禁止討論板務"這條板規該廢掉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33:00就算你把別版幹翻了,也不會改變啥
現在至少要在「理」這一部份站得住腳,才有喊冤的本錢
作者:
setzer (setzer)
2009-01-11 15:34:00亂入一下 之前是不是有人講過長住兄是反串?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34:00如果是這樣,DPP早就不知道贏多少次了
作者:
BARBLE (粉紅小象)
2009-01-11 15:34:00高層會讓你喊冤嗎?你又不是不認識民進黨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34:00
版標改成:只要能在ptt開板,板名也可用「八卦政黑」馬英九:只要能返聯,用「中國台北」也行
大家看火鳳也知道呂布為了生存也可以當龜兒子為什麼一定要當高順呢?
誰跟你配合!版規不准討論他板事務!現在板主要版有遵守他板事務 你覺得很合理嗎?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36:00你想清楚是你真的被施壓 還是你自己隨便講的y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09-01-11 15:36:00冷小偉管到海邊去啦 你在X視學到的這就這些東西嗎(笑
#1CsJ3Kuw 這篇用2-10桶 我真的覺得越來越莫名其妙了
沒叫你遵守他版事務,只是希望不要去他版挑釁.謝謝配合
作者:
STEM (天龍厭世少女)
2009-01-11 15:37:002-10莫名其妙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09-01-11 15:37:00我是覺得2-10問題越來越大.以前是說"他板"不會有政治議
作者:
imwct (PONY)
2009-01-11 15:38:00吱:「超爽的勒~~以後數字版反串一下,政黑就GG了~」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38:00
若是板主矮化"板格"的話 板主是否該被罷免?????????
作者:
BARBLE (粉紅小象)
2009-01-11 15:38:00那篇連問煙火都會被桶...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09-01-11 15:38:00提.現在"他板"打政治都比這裡兇了這裡還不能討論"他板"?
挑釁我覺得可以直接說是版友個人行為跟本版無關就行了
我就算去他版挑釁 違反他版規則 又怎樣 干政黑屁事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38:00今天天氣冷,大家都吃燒酒雞還是薑母鴨暖身?怎麼這麼火熱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09-01-11 15:38:00我只問小偉一件事情 你這篇算不算討論他版事務和版務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09-01-11 15:39:00念在你是政黑一代藍X宗師 施主你自己請辭版主吧
作者:
STEM (天龍厭世少女)
2009-01-11 15:39:00不要說小偉啦,那個定版規的前板主都在討論了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39:00
這篇嚴格來說 算他板事務 XDDDDDDDDDDD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39:00「理」這一部份哪裡站不住腳 政黑po文都政黑管的??
作者:
payeah (大佐)
2009-01-11 15:39:00超偶跟星光兩板就有這種條款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09-01-11 15:40:00小瑋不是想兔曹你.只是這版的定位實際上沒必要壓太低
作者:
permoon (有志難伸優質寫手ㄉㄉ)
2009-01-11 15:40:00拜託去看看站規,版主並沒有被授權審核板友在他板的行為。
那吱吱咧? 吱吱都在某地挑釁? 那政黑吱吱要不要桶?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09-01-11 15:40:00小偉你這樣不是剛好落實了八卦那群人高喊 政黑"那群X"嗎
作者:
BARBLE (粉紅小象)
2009-01-11 15:40:00不以為然
作者:
chrisstar (他強由他強,清風拂山崗)
2009-01-11 15:40:00這到底是什麼邏輯啊 被數吱懲處 政黑就連坐 什麼鬼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40:00
馬英九說"中國台北"就被吱吱罵翻了,如今這樣算是矮化板格嗎?
作者: lin102 (阿仁) 2009-01-11 15:40:00
版主為什麼藍營黨工一直在洗版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09-01-11 15:41:00政黑已經被連坐好幾次了.這次被連坐真的怪怪的
作者:
chrisstar (他強由他強,清風拂山崗)
2009-01-11 15:41:00被數吱迫害已經很慘了 政黑還要捕刀 這是怎樣
作者:
BARBLE (粉紅小象)
2009-01-11 15:41:002-10實在很像文字獄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41:00theme跟lovebbcc鬥氣都變色了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41:00
收到地檢署傳票的板友,可以找我諮詢法律問題 XD
作者:
permoon (有志難伸優質寫手ㄉㄉ)
2009-01-11 15:41:00這些版主違法亂紀無視站規很久了,仗著組務沒大人作亂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42:00
我是愛BC的法律顧問 XDDDD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42:00你想都不該想 而且你這次把longstay拿來談不尊重
我覺得目前已經夠了 再弄下去 站方不搞政黑 政黑都被自己給搞垮
作者:
imwct (PONY)
2009-01-11 15:42:00數吱:「政黑不攻自破。下一站,大陸。」
而且你這個規定太多漏洞了 如果有人專開分身去挑釁咧
作者:
permoon (有志難伸優質寫手ㄉㄉ)
2009-01-11 15:42:00這跟是不是版規沒關係,是L版主根本對版主權限無概念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09-01-11 15:42:00我本來就沒有顏色 有群政黑藍教徒愛替我上藍抹綠就是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09-01-11 15:43:00重點是我看不出來longstay在數字做的事情干政黑啥事
作者:
permoon (有志難伸優質寫手ㄉㄉ)
2009-01-11 15:43:00四個字形容這群版主:違法亂紀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09-01-11 15:43:00別板被水桶本版連坐法然後這不叫板規 那是甚麼呢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43:00
我也是沒有顏色 無黨無派 XD 永遠的在野黨 XD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44:00我也違法亂紀嗎?唉唉
作者:
STEM (天龍厭世少女)
2009-01-11 15:44:00然後這篇剛好凸顯2-10 4-4有多白爛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44:00那別版看幾個政黑po多的id過來給你亂你要不要罰?
作者:
BARBLE (粉紅小象)
2009-01-11 15:44:00我們君子 可別人越來越小人 怎辦?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09-01-11 15:45:00小偉要跳下來跟網友一起罵也可以 但是不要左邊是網友身分
作者:
BARBLE (粉紅小象)
2009-01-11 15:45:00小緯你好意提醒大家都知道 但是這不是辦法呀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45:00
4-4是個惡法 但惡法亦法 板友無奈 只能遵守 XDDDDD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45:00其身正, 不令而行, 其身不正, 雖令不從 結論:聽正妹的
我覺得政黑就管好自己的 再被惡搞也剛好是他們要落人口實
目前尚未與其他兩位版主討論,純粹是我個人意見,所以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09-01-11 15:46:004-4問題還不是這麼急.但是2-10真的該檢討了
作者:
BARBLE (粉紅小象)
2009-01-11 15:46:002-10真的很像文字獄
作者:
permoon (有志難伸優質寫手ㄉㄉ)
2009-01-11 15:46:00版規4-4根本抵觸站規,去翻翻使用者權利與義務那篇就知道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09-01-11 15:47:00沒有討論過就不要出來公告嗎 還是你想回到UFOSTY的時代啊
作者:
STEM (天龍厭世少女)
2009-01-11 15:47:004-4 不改你連討論2-10都不行
2-10從原本不談他版管理事務擴大到連版名都不能說 很誇張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47:00
2-10 我覺得OK 但如果它板事務涉及政治話題 應該可以容許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09-01-11 15:48:00你公告兩字己經有其強制性了.如果還沒定不要用公告兩字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09-01-11 15:48:00我早就說過了 禁止討論版規這種扯得要死的規定早該廢了
大家各退一步 既然還不是板規那就當作他個人建議算了
我貼的那篇 只是說他在八卦版找不到文 這樣就要桶..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48:00
禁止討論版規 無異是將板務的解釋權丟到組務去煩惱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09-01-11 15:49:00所以請小偉改一下標題.不要用公告.徒增困擾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49:00依4-4 水桶我吧 板務還要私信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49:00板主本來就可以臨時公告置底啊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50:00
我主張本篇是正當防衛 可阻卻違規
作者:
welly0923 ( N NN N)
2009-01-11 15:50:00重點是這個公告本身有問題.會引起不必要爭論.不如不貼
我覺得這種可以就開一篇置底文 版友推文討論 不會站版面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50:00有沒有問題尚待討論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51:00
對於板格被矮化 板友可以發文抗議 正當防衛
作者:
STEM (天龍厭世少女)
2009-01-11 15:51:00有4-4還討論個屁啊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52:00可以寄信跟板主討論啊
作者:
STEM (天龍厭世少女)
2009-01-11 15:53:00前板主自婊都不臉紅的
有沒有看過打"某板"兩字就被水桶的啊?真是妖壽的誇張
作者:
lovebbcc (花本はぐみ最高...)
2009-01-11 15:54:00聽我的 先檢討一下 本版事務先開放吧 沒必要讓本版的徵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54:00
========== 馬英九:依法行政,謝謝指教================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54:00請問一下我自表在哪啊?
作者:
STEM (天龍厭世少女)
2009-01-11 15:55:00你現在不就在討論版務,自婊在哪裡?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55:00要是公告那篇沒鎖我就推文 某版公告一般可推 版務可po檢舉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55:00請問我發文討論了嗎?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56:00
只推文的話 不違反4-4 XD
作者:
STEM (天龍厭世少女)
2009-01-11 15:56:00所以沒發文躲在別人發的文就可以討論版務每次要討論版務都要等valenci這種勇者 XDDDDDDDDDDD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5:57:00當然勛章是要給一下的.....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5:57:00
沒辦法呀 4-4不廢除的話 只能等待勇者出現 XDDD
作者:
permoon (有志難伸優質寫手ㄉㄉ)
2009-01-11 15:58:00勇者來了,我戰給你看。
不可能只因為某版二字就被水桶,除非是註明「PTT某版」
作者:
STEM (天龍厭世少女)
2009-01-11 15:58:00然後定該條版規的也一樣躲在勇者的文下面討論...
本議題請至置底文討論,原討論串鎖文,若在發文依版規
#1CsJ3Kuw 這篇真的桶很怪阿 用與政黑無關桶還比較正常
作者:
valenci (birdy)
2009-01-11 15:59:00我不是勇者 我是幾乎不談版務 今天才發現有4-4 沒注意哪時
作者:
STEM (天龍厭世少女)
2009-01-11 16:00:00我還以為你已經做好犧牲的打算了 XDD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6:00:00對版規有疑議的又不是我
作者:
STEM (天龍厭世少女)
2009-01-11 16:01:00你要討論版務,卻又制定一個扼殺討論的版規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6:01:00所以咧?我又不必發文
作者: Theme (這個我 ) 2009-01-11 16:01:00
麻煩前板主建議現任板主廢除4-4 謝謝 XDDD
作者:
bismarcp (The Stars,Like Dust)
2009-01-11 16:02:00小瑋不過分擔共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