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想對事實部份搞清楚 不過似乎不在大家討論的重點上(或是討論過了?)
首先 不論其他因素為何
在假設我國漁船不可能在船上備有武器同時對菲國船開火的前提下
菲國船開火甚至致死的狀況 無論如何都跑不掉 執法過當 這四個字
問題是 菲國宣稱的兩點
1.超過中線
我方媒體(我看到的)宣稱是在共同經濟海域 也是就合法範圍
但是菲國宣稱超過中線 屬越界捕魚行為
那究竟事實為何?
a.有一方說謊
b.菲國宣稱的中線和我國宣稱的合法範圍並不一致
a的狀況比較好解決 因為照理說船隻應該有定位甚至紀錄
案發地點應該不至於不難鑑定
如果是b的狀況 那就真的要開啟漁業談判 談到什麼程度還真難說
2.意圖衝撞
這點就更難說了 如果雙方都沒有影像紀錄的話
那顯然會變成我方船員說一套 對方隊員說一套
除非雙方能對質 事發經過做模擬
恐怕很難鑑定出來
關於這兩點有媒體或是網友討論清楚過了嗎?